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全域通办”政策解读
时间:2026-03-06 10:40 浏览量: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全域通办”政策解读

      一、政策目的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登记审批便利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在2023年制定的“全域通办”工作方案基础上修订完善本方案,调整政策适用事项,实现“就近办、便捷办、高效办”,切实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二、核心内容

      (一)适用范围清晰,事项分类明确

      适用区域:全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驻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镇、街市场监管所通办事项:个体工商户登记(台湾个体工商户登记除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普通合伙企业登记;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食品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中“免申即办”事项;“证照同销”业务。

      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镇、街市场监管所通办事项:公司、分公司、国有企业分支机构、有限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企业基本情况表查询、歇业备案。

      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专属办理事项:外资企业登记、国有企业登记、企业迁移、台湾个体工商户登记、企业档案内档查询。

      其他未列明许可事项仍由原许可单位负责。

      (二)办理模式多元,服务灵活高效

      当地直办:申请人可在就近市场监管窗口全流程直接办理,实行跨地域无差别受办,如个体工商户变更、注销等无需回营业执照所属辖区办理。

      网上云办:支持通过闽政通APP、电脑端等网络、移动端全程网办或预审,也可到咨询窗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

      (三)工作流程规范,闭环管理清晰

      受理:当地直办到就近“全域通办”窗口受理;网上云办可自主申请或到咨询窗口协助办理。

      办理:按全市统一标准审查,材料齐全合规即办;需属地所协助的,通过系统远程指导或审查。

      结果领取:纸质证照到申请办理窗口领取。

      档案管理:各所及时整理归档,企业登记及跨辖区档案按要求移交。

      三、实施时间

      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到2029年10月9日止。

      解读机构: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

      联系人:闫蕊

      咨询电话:0595-8565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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