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多权利主体法拍工业用地产权分割转移登记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1-17 17:23 浏览量: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1.背景。为进一步明晰由多个权利主体竞得的法拍工业用地产权,保障联合竞得主体对地块开发建设、经营运作、投融资等发展现实不同的需求,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泉州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方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定。

  二、适用范围

  我市范围内(晋江经济开发区“一区十四园”除外)经司法拍卖由多个权利主体联合竞得产权,面积不低于60亩的国有工业用地(包含工业仓储用地),权利主体可申请按份额进行分割转移登记。

  三、办理条件

  1.已根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多个权利主体共有的产权登记;

  2.土地批准文件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不得分割或分割转让的除外;

  3.不存在闲置土地情形;

  4.无查封、无抵押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5.需取得所有的权利主体一致同意;

  6.分割后单宗用地面积不少于10亩,分割后宗地数量不得大于权利主体数量且单个权利主体不得登记2宗以上用地产权。分割后的地块应具备独立分宗条件。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

  2.审核。自然资源局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3.受理。符合条件的,与镇街签订监管协议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转移登记。

  五、咨询热线

  0595-8225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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