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市停车场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解读
关于《晋江市停车场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解读
时间:2024-05-16 16:11 浏览量:

关于《晋江市停车场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解读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停车场管理工作合理引导停车需求,晋江市城市管理局、晋江市发和改革局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江市交警大队决定,制定《晋江市停车场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2024322日发布生效。

一、背景依据

(一)当前现状。当前,经营性停车场运营主体多元、设置标准不一、管理主体不明,存在随意设置、擅自改动、只运营不维护问题,导致出现乱占人行道、消防通道、盲道等公共空间,退让空间路面损坏不维护、出入口随意设置、停车泊位施划拥挤等乱象。20217月份,《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的出台,各级对停车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群众关注度也越来越强,但依据目前的法律法规,还缺少详细的管理标准。

法律依据。为解决停车场(停车泊位)如何批、怎么建、怎么管的问题,尽最大限度释放停车空间、规范停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晋江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目标任务

加强和规范我市停车场管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推动停车产业规模化、精细化、专业化发展,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三、工作进展

由于停车管理涉及部门多、设置灵活性强、权属多样化、管理多元化,在科学化统筹、规范化设置、常态化监管上还缺少统一的标准。自《暂行规定》实施以来,进一步规范停车场设置流程、管理标准,进一步增强停车场设置的规范化意识,进一步使经营性停车场监管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导则共分为九个章节,分别为从适用对象、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申报和审批流程、临时性停车场设置流程、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流程、公共停车场产权确认、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经营性停车场设置标准、日常管理监督、附则等九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规范。包含4个附件: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权属材料清单、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样式、晋江市经营性停车场配备标准和设施清单、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第一章适用对象,规定了适用于本规定的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第二章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申报和审批流程,规定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不得建设或批准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6种情形、按照特种设备类申报受理审批程序

第三章临时性停车场设置流程,分别规范了小区利用业主共有场地依法设置车辆临时停放场所道路红线外与建筑物之间的公共空间、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未投入使用的道路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的条件规定了临时性停车场建设联审流程。

第四章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流程,规定了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5个条件和不能设置的9种情形,梳理设置、撤除和管理道路收费停车泊位的联审流程。明确了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临时停车泊位的使用。

第五章公共停车场产权确认,主要明确各类公共停车场可以办理产权手续需要具备的相关条件。

第六章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条件,实行线上备案制度,备案信息主要分为停车场经营者信息、停车场权属资料,区分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其中,配建停车场又区分非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非居住类场所路面配建停车场、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居住类场所路面配建停车场。

第七章经营性停车场设置标准,规范公示牌设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停车设施设置、规范停车收费定价、停车管理人员要求、智慧停车系统管理。

章日常管理监督主要依据《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及各部门三定职责,进一步细化监管职责,主要解决部门职责不清、边界模糊等问题。

章附则规定了《暂行规定》实施时间。

 

咨询电话:0595—8569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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