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源街道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27 15:13 浏览量:
     灵源街道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根据2023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教综〔202331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初中招生行为,确保初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就灵源街道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政策解读

    1两证:与父()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及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2.两一致:适龄儿童与父()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或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3.优秀人才指: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3]7)精神,积极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支持和帮助。泉州市级认定的第一至第七层次优秀人才。

    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办法操作规程》(晋委人才[2023]4)、《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22]15)》及《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等政策文件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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