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港章》文字解读
时间:2023-01-05 10:00 浏览量:

  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港章》,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现将《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港章》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现有的《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港章》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它曾在深沪中心渔港的监督管理,秩序维护,污染防治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引领和推动作用,促进了渔业、渔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随着渔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渔业行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渔港设施养护,渔船管理,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上级渔业主管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渔港日常管理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与新问题,因此,对《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港章》进行修订十分必要。

  二、修订的主要依据

  新修订的《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港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主要内容解读

  修订后的《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港章》包括总则、渔港安全管理、渔港经营管理、渔港环境管理、渔业船舶管理、应急和交通事故管理以及附则共七章39条,既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制约瓶颈,增强了可操作性,又注重立足我市实际,吸纳成功经验。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介绍深沪中心渔港具体情况和监管维护机构,并说明本《通知》所根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为渔港安全管理,对深沪中心渔港涉及的日常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规定;

  第三部分为渔港经营管理,对深沪中心渔港涉及的经营管理措施进行规定;

  第四部分为渔港环境管理,对深沪中心渔港涉及的环境管理措施进行规定;

  第五部分为渔业船舶管理。对深沪中心渔港涉及的渔业船舶管理措施进行规定;

  第六部分为应急和交通事故管理。对深沪中心渔港涉及的应急和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规定;

  第七部分为附则。主要规定了《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港章》的实施时间,以及渔港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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