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内坑镇】可以在两个地方参保,退休后领取两份养老金吗?
时间:2025-03-25 10:18 浏览量:
     答:重复领取养老金,不可以!

    每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只能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其中一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一人员不得异地、多户头重复领取相同社会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法律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按照诈骗公私财物行为定罪。

    3.根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或者数额超过1万元,经责令退回仍拒不退回,或签订还款协议后未按时履约的”,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将被28部门联合惩戒,将会受到包括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严重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仓位、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等一系列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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