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文明
时间:2024-07-25 15:46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闽0582执6933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闽0582执6933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0697号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化支行 张文明 晋江市灵源街道创业路1号百宏·香榭丽璟18幢90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