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吴金源
时间:2024-07-19 16:43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3执8097号、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3执8097号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15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行 吴金源 晋江市陈埭镇康龙东路168号浔兴世运华林春天二期9幢1007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