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吴金源
时间:2024-07-1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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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3执8097号、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3执8097号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152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行 | 吴金源 | 晋江市陈埭镇康龙东路168号浔兴世运华林春天二期9幢1007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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