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蔡明铅
时间:2024-07-19 18:03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产权人蔡明铅 (身份证件号码: 350582197706090073)因保管不善,将址在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锦塘雅苑5幢2403室 (证号: 闽(2017)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1083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明铅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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