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施秀惕
时间:2024-06-2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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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施秀惕 |
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晋江市龙湖镇曾厝村西区51号 |
建筑房屋动用土地声明书NO.0000015 |
土地:328.67
|
住宅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洪源铁 继承人:洪德胜、洪玉玺、洪芳韵、施秀惕、洪文华、蔡锡墩、蔡连招、蔡文远、蔡婷婷)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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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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