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25-00024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5〕3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7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泉州博信智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5-01-24 15:57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泉州博信智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晋自然资〔2025〕3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位于晋江市博览大道海峡西岸国际采购与区域物流中心,面积为69300平方米的泉州博信智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25430号),并按规定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该宗不动产权证。

      二、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晋江市自然资源局与泉州博信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号:JJCX202401)约定执行。

      三、收回的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待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并具备供应条件后,纳入我市土地供应计划,由你局根据区域规划功能,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供地。

      四、具体收回事项由你局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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