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4-00318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76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9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青阳街道350582—1402—N—01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晋自然资〔2024〕5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青阳街道350582—1402—N—01地块详细规划》(以下称“该规划”),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符合地块详细规划编制深度要求。
二、原则同意该规划的规划范围:位于青阳街道象山社区,东至世纪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3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规划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N—01为公园绿地,容积率≤0.1,建筑密度≤10%,绿地率≥65%。
四、该规划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五、该规划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六、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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