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4-00231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58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9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G—04—04地块局部调整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4-07-12 18:42

    晋江市城北改造建设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晋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G—04—04地块局部调整>的请示》(晋城北办〔202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G—04—04地块局部调整》(以下称“该控规调整”),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符合《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有关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深度要求。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调整的规划范围:东至池店收费站,西至规划市场路,南至池店庆莲寺,北至现状村道,总用地面积约3.33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调整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G—04—04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0.8≤容积率≤3.0,20%≤建筑密度≤35%,25%≤绿地率≤30%。

      四、该控规调整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你单位在组织修编该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做好衔接。

      五、该控规调整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六、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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