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3-00456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3〕63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7
永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晋江市永和镇菌边村文体活动中心用地规划图则的请示》(晋永政文〔2023〕124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永和镇菌边村文体活动中心用地规划图则》(以下称“该图则”),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图则的规划四至范围:地块位于永和镇菌边村西部,北至菌边村村庄道路,东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西、南至农村宅基地,规划总面积约0.29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四、该图则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内容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五、该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六、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