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4-10008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时间:2024-01-08 11:32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和晋江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绩效评估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晋江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晋江市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效〔2023〕3号)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直政府部门和部分驻晋直属单位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23〕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职能和2023年度工作任务,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深入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围绕晋江市委、市政府决策安排,以推动晋江高质量发展赶超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拓展绩效评估工作,引导和激励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同心协力、开拓创新,为推动晋江担纲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主力领军提供坚强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和规划支撑,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晋江实践。

      二、考评内容

      根据要求,我局2023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包括指标(目标)考评、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察访核验等四项内容,综合考评总分100分,最后得分=目标考评得分×70%+公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其中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批科等窗口进行“审批服务质量”专项考评和专项公众评议,审批服务质量考评得分占目标考评得分的5%,窗口专项公众评议得分占公众评议得分的10%;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对我局进行“机关党建”专项考评,考评得分占目标考评得分的5%;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对我局进行“文明创建”专项考评,考评得分占目标考评得分的5%;市委政法委(平安办)组织对我局进行“平安建设”专项考评,考评得分占目标考评得分的5%。

      (一)目标考评。该项分值100分,由职能工作目标(65分)和行政能力目标(35分)两部分组成。

      1.职能工作目标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三部分(动态工作目标暂无,将涉及的10分调整并入重点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围绕推动晋江高质量发展赶超为主线,结合2023年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以及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综合产业园区建设、城市品质提升、开放招商科技创新项目落地、数智转型、乡村振兴、文体旅融合发展、营商环境优化、2023年攻坚行动目标、泉州南翼国家高新区晋江区域政务服务提升、各级巡视巡察反馈、审计督查工作、“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河长制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及承担泉州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评估指标数据采集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分解的工作任务,拟定2023年度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绩效管理目标考评表(详见附件);常规工作目标根据我局“三定”方案中法定工作职责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主要内容。

      2.行政能力目标包括科学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和管理创新等五方面内容。

      (二)公众评议。由市统计局具体实施,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网络测评等方式进行。我局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公众评议调查样本。

      (三)正向激励。按照《晋江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晋江市绩效评估正向激励加分和反向约束扣分暂行规则〉的通知》(晋效〔2020〕1号)以及有关单列加分等文件确定的加分项目,组织开展佐证资料及分值申报工作。

      (四)察访核验。配合市效能办,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受理投诉、电子监察等形式进行。我局将按照《2023年度晋江市绩效评估察访核验评分细则》《2023年度晋江市绩效扣分情形》的职责范围开展察访核验并按时采集提供相关数据。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根据要求,制定晋江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考评表以及我局机构“三定”文件,报市人社局初审。经牵头单位组织工作方案集中审核、复核无误后,正式行文上报。工作方案获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批复后,将绩效评估内容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向上对接泉州,加强对所承担的指标运行情况的监测调研,同时做好对各镇(街道)指标运行情况的指导。建立绩效评估公众评议通报机制,及时做好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动“马上就办”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简化工作环节,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运作,改善管理,提升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召开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评估动员部署会、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内部绩效考评方案等事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开展绩效评估的意义和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齐心协力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二)综合考评阶段。2024年1月中旬前,对年度绩效评估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各科室(中心、队)按照既定分工搜集整理能够印证涉及本科室(中心、队)评估指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资料台账(包括纸质报表、通报、图片和音像资料等),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好年终集中考评迎检准备。2024年2月中旬-3月上旬,由市政府办、人社局抽调市绩效专员组成若干考评组,对我局一年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集中考评。2024年4月,市效能办根据目标考评成绩,结合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察访核验等情况汇总计算我局考评成绩。

      (三)反馈评估结果。2024年6月,市效能办通报全市绩效评估情况。我局根据评估等次和奖金发放办法,向市财政局、人社局、效能办申报拟发放绩效奖金人员及发放额度清单。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审核审批结果,据实核拨本局绩效奖金。

      四、评估结果运用

      (一)评估等次确定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依照综合得分排序,第1-11名(30%比例)为“优秀”等次,其他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良好”等次,70分至80分的为“一般”等次,低于70分的为“差”等次。

      (二)通报评估结果

      1.绩效评估结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后,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名义进行通报。被评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的单位,予以发放年度绩效奖并实行差异化奖励。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及“不定等次”(不含新参加工作人员)等人员,及因长期病休等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发放年度绩效奖。当年度新参加工作、退休及工作调动人员绩效奖的发放,按照市效能办下发的年度绩效奖发放办法执行。

      2.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的三种情形:(1)单位主要领导(局长、主任、党组书记)因违法违纪当年度受党纪政务重处分的或者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市纪委监委、检察院等确认违纪违法问题不属于该干部任现职单位期间发生的,不影响任职单位的考评等次确定);(2)单位被效能问责的;(3)承担的工作落实不力或出现较大问题,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专题通报批评或被市委、市政府严肃追责处理的。

      3.直接评为差等次的四种情形:(1)辖区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以上安全生产(含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2)不依法办事或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的;(4)在绩效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

      (三)综合运用评估结果

      1.坚持“一项成果、多家运用”的原则,评估结果作为干部能上能下和我局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开展当年度机关党建考评的主要参考依据。年度绩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次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按年度考核通知规定提高至相应比例;同时次年度平时考核“好”等次比例提高至35%。

      2.被评为“差”等次的,不得参加新一轮“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模范机关等各类先进单位评选;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参加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同时次年度单位平时考核中,“好”等次比例下调至25%以内。当年度被评为“差”等次单位,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参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讨,并由市分管领导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四)反馈整改

      若本单位工作中有存在问题,将按照市政府办和市人社局的反馈情况,开展深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促进本局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整改情况上报市效能办备案。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查验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整改,向市效能办报送简要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绩效责任。成立2023年度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队)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分析和总结自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中心、队)配合开展。各科室(中心、队)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常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绩效工作深入开展。

      (二)分级管理,扎实推进工作。各科室(中心、队)要严格按照局2023年度绩效评估的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围绕本科室(中心、队)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措施,每一项目标任务要严格落实到经办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时限要求,确保按时序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绩效设定目标。有关绩效目标涉及不同科室(中心、队)的,相关科室(中心、队)之间要上下互动、左右合作、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督查,确保绩效成效。局办公室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共享机制,及时组织报送绩效评估总结报告等,加强日常绩效监督检查,跟踪检查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提高绩效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2023年度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绩效管理目标考评表

      抄送:市政府办、人社局,市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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