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2-0610-2024-00034
    • 备注/文号:晋发改〔2024〕5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7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时间:2024-06-27 17:44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4年晋江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或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晋江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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