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4-05-28 11:07 浏览量:

    晋城管函〔2024124 

    答复类型:B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209号提案的答复函 

      

    政协内坑联络组 

    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收集、资源化处理的建议》收悉。我单位会同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监管的治理工作思路,积极构建源头减量、中端转运、末端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 

    一、推进建筑垃圾治理顶层设计情况 

    为补齐我市建筑垃圾处能力的短板,初步形成1+3+N”建筑垃圾处置模式方案,具体方案简介如下 

    1:投资建设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由国企(城建集团)底处置全市建筑垃圾,预计规划占地面积约80亩,年处理能力约100万吨,投资1.5亿。 

    3:按照晋北、晋西、晋南的空间布局,建设3处区域建筑垃圾资源化分中心。      

    “N”:原则上每个镇(街道)应规划建设至少一座建筑垃圾中转场站,用于临时堆放、分类本辖区建筑垃圾。 

    我局委托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晋江市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2-2035》,将1+3+N”建筑垃圾处置模式纳入该专项规划已通过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起草《晋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目前,结合多轮意见建议与司法局审查意见,对《晋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进行了完善,正在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审议。 

    二、加强建筑垃圾日常监管情况 

    一方面,依据《关于印发<泉州市渣土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细则>的通知》)(泉城管规20221号),我局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流程核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今年以来共审批外运许可36份,消纳许可17份。 

    另一方面,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局下发《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按照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加强宣传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维护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各部门执法3554次,出动8948人(次),查处违规渣土车1082辆(次),处罚金额97.87万元。 

    三、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情况 

    社会参与情况:我市现有两家民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分别位于晋北及晋西两个区域,年消纳工程渣土约150万吨。我局234月份组织有关单位赴上海考察,参观松江区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项目、闵行区马桥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学习先进工艺、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福建省世量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在考察中确定了投资意向,并于今年三月份引入一条装修垃圾处理生产线,结合自有的运输车队已基本形成收集、转运、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处置模式。 

    国企兜底建设情况:为确保全市建筑垃圾消纳能力稳定,城建集团已确定拟建设投资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正在选址与可行性研究阶段。 

    附件:关于第209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主要领导:丁锦鸿 

    分管领导:柯振生 

    经办人员:王小伍 

    联系电话:85512319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4528 

      

      

      

      

      

      

      

      

      

      

    附件 

    关于第209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政协内坑联络组: 

        209号《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收集、资源化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一 

    (一)完善建筑垃圾回收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根据我市辖区内建筑垃圾产生量和既有资源化利用能力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收运中转场站或建筑垃圾利用措施,鼓励具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质的企业,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12个建筑垃圾中转场站,并逐步在各村、社区铺设12个厢房式建筑垃圾回收柜或建筑垃圾专用回收箱、临时堆放交付点,逐步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回收站点网格化体系,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堆放、随意堆放的问题。 

    已完成事项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为补齐我市建筑垃圾处能力的短板,初步形成1+3+N”建筑垃圾处置模式方案,具体方案简介如下 

    1:投资建设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由国企(城建集团)底处置全市建筑垃圾,预计规划占地面积约80亩,年处理能力约100万吨,投资1.5亿。 

    3:按照晋北、晋西、晋南的空间布局,建设3处区域建筑垃圾资源化分中心。      

    “N”:原则上每个镇(街道)应规划建设至少一座建筑垃圾中转场站,用于临时堆放、分类本辖区建筑垃圾。 

    我局委托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晋江市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2-2035》,将1+3+N”建筑垃圾处置模式纳入该专项规划已通过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起草《晋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目前,结合多轮意见建议与司法局审查意见,对《晋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进行了完善,正在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审议。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二 

    (二)加强收集转运日常监管。明确要求建筑垃圾转运须由纳入泉州市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的运输企业进行转运。运输车辆必须办理《运输路线牌》,落实密闭运输、净车上路,并严格按照核准的时间、路线和装卸载点运行。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向运输企业付费。政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运输企业名录等相关信息,逐步完善上门服务、按量收费、便民利民的市场化收运机制。 

    已完成事项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一方面,依据《关于印发<泉州市渣土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细则>的通知》)(泉城管规20221号),我局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流程核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今年以来共审批外运许可36份,消纳许可17份。 

    另一方面,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局下发《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按照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加强宣传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行为,维护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各部门执法3554次,出动8948人(次),查处违规渣土车1082辆(次),处罚金额97.87万元。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三 

    (三)推动一体化处置模式。全市建筑垃圾处置遵循就近运输、就近消纳、综合利用、安全环保的原则,必须在主管部门核准的消纳场(中转场)或资源再生利用场所进行处置。积极探索本土建筑垃圾收集、转运、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处置模式,鼓励和培育具有建筑垃圾一体化处置能力或资质的企业,参与规划、建设和运营建筑垃圾中转场、消纳场及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力争到2025年培育1—2家年处理量达2000万吨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经营企业,建成1个以上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 

    已完成事项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我市现有两家民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分别位于晋北及晋西两个区域,年消纳工程渣土约150万吨。234月份组织有关单位赴上海考察,参观松江区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项目、闵行区马桥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学习先进工艺、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福建省世量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在考察中确定了投资意向,并于今年三月份引入一条装修垃圾处理生产线,结合自有的运输车队已基本形成收集、转运、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处置模式。 

    同时,为确保全市建筑垃圾消纳能力稳定,城建集团已确定拟建设投资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正在选址与可行性研究阶段。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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