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717
时间:2024-07-17 18:00 浏览量: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作出环评审的建设项目公20240717

    目一

    1.项目名称:晋江市季延中学罗山校区

    2.建设地点:晋江市罗山街道山仔社区

    3.建设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随着晋江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和小城镇建设的展开,高铁新区即将建成,以及国家三孩政策的放开等,三年后项目服务半径1000m范围内区域适龄子女人数聚增,现有初中将无法满足辖区内适龄子女对中等教育的就学需求。现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区域内中等教育水平,适应均衡教育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城镇化建设,解决好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满足罗山街道人民对中等教育的迫切需求,提出了晋江市季延中学罗山校区项目的建设。

    项目总用地面积69993m2,建筑占地面积17061.28m2,总建筑面积87285.47m2,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15719.62m2,综合楼建筑面积14698.90m2,体育馆建筑面积6277.07m2,图书馆建筑面积2613.48m2,食堂建筑面积7489.44m2,男生宿舍建筑面积9401.89m2,女生宿舍建筑面积9412.15m2,单身教师宿舍建筑面积9771.34m2,门卫建筑面积3m2,教学楼建筑架空建筑面积3232.73m2,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8636.85m2。主要建设3栋5层教学楼、1栋5层综合楼、1栋2层体育馆、1栋4层图书馆、1栋4层食堂、1栋5层男生宿舍、1栋5层女生宿舍、1栋7层单身教师宿舍、主席台、运动场,以及周围绿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拟设置办学规模为教学班级60个班,每班人数50人,学生共人数3000人(均住宿),拟聘请教职工约230人(均住宿)。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①施工期

    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工地营房,施工人员借助周边居民住宅,另行租房居住,不在工地住宿,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区域民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施工废水:项目施工现场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可采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建筑养护、车辆冲洗等,严禁排入周边水系。

    ②运营期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实验废水(主要为实验室仪器、器皿等清洗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纳入项目区北侧道路的市政污水管,最后排入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厂尾水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废气

    ①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燃油设备(如推土机、装载机等)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具有分散、流动的特点,其主要特征污染物为 CO、NOX、THC等,这些污染物排放量很小,且多为间断性排放,因此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在厂界设置半封闭围挡,减缓运输车辆行驶速度,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及进出频率等,可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及敏感目标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食堂厨房油烟废气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净化后尾气通过独立设置的排烟管道屋顶排放。

    实验室设置专门的通风橱,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专门的风道或竖井将实验室废气引至屋顶排放,操作台上方安装集气通风装置,换气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进行。

    柴油发电机采用0#普通柴油为燃料,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通过专用排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室车库排气经引风机引至地面,由排气口集中排放,由于地下室车库排气中污染物浓度很低,经引风机引至地面排气口排放,车库排气口应高出地面2.5米,且避开周围敏感建筑物,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综上,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①施工期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应尽量远离附近声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不得在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夜间施工,需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告示。不设水泥搅拌站,代之以使用商品混凝土浆,可有效减轻建筑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车辆进出施工工地时严禁鸣笛,严禁在施工工地抛扔钢管、脚手架,把人为造成的噪声控制在最低水平。

    ②运营期

    项目加强管理,限制区内的噪声源。进出校区的所有车辆应减速驾驶,汽车应有序进出车库。应选用环保型低噪声叠压式变频水泵,并应置于地下室专用机房内,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处理措施,要求机房外噪声达标≤50dB,确保办公人员不受影响。所有通风排气口、排烟口处的风机均应确保安装高效静音风机,并在排烟口和排风口上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器,最大降低气流和噪声,确保满足区内地面声级值小于50dB的环保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①施工期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施工单位要向当地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的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消纳,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坏当地景观。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表层的渣土有机质含量较高,可用作绿化土。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覆盖,不得沿途撒漏。

    ②运营期

    项目在综合楼内1F东北侧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面积约3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项目一般固废由委托相关企业处置利用。

    项目在综合楼内1F西北侧,建设1个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分类堆放,做好标牌、标识,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做好台账记录。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或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日产日清。餐厨垃圾、废油和油渣(餐饮废水隔油池)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废水处理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化粪池废渣和淤泥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及时妥善处理,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717—2024年072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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