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晋江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承担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4-06-11 15:36 浏览量: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福建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监测内容是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结合2024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开展地类变化监测,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监测范围分为全域范围和城区监测范围两类。因国家下发的泉州城镇开发边界包含有清濛开发区,清濛开发区位于晋江市辖区范围内的区域按省厅要求必须按城区监测要素进行采集,除此之外的晋江区域采集全域监测要素。

      二、资质要求

      (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单位;

      (二)国家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含不动产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格;

      (三)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最高控制价格

      各单位投报的项目总价不得超过20万元。

      四、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我局将根据报送的资质要求及报价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按照报价孰低原则确定作业单位(如出现相同报价的,将进行随机抽取)并公示审定结果。审定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双方再签署委托合同。

      五、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2024年6月17日前,将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资质要求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确认),以密封形式(密封拆口处需盖单位公章)送至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科。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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