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规定》,进一步加强工艺美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工艺美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创新,经市政府同意,开展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审活动。现将《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发动。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工艺美术协会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发动我市民间传统工艺美术优秀艺人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及时推荐上报。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工艺美术协会要对申报人员填写的《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申报评审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三、报送方式:申报者于8月18日前将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或市工艺美术协会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与本人身份证、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代表作品、荣誉称号证明等复印件,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报送至晋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申报者有关职称、荣誉称号证明、获奖证书等需附原件,待评审办审核后退还申报者。报送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霞行下陈117号,联系人:卢韬、庄燕萍,联系电话:85681524。
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审工作小组
2023年7月19日
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审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至10月。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分管领导、城联社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人才办,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文旅局、泉州高教发展中心、总工会、东石镇政府、磁灶镇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负责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审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评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批准成立评委会,确定评审原则、评选名额,审定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人选等重大事项。
(二)工作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委会、评审监察组,评审办挂靠在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评审办职责:具体承担评选的日常工作以及后勤保障;负责拟订《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第二届福建省(晋江)“白兰花”杯工艺美术现场技能大赛方案》等相关文件;负责办理工作小组交办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领导兼任。
评委会职责:具体负责审定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分细则,进行现场创作考评和代表作品评分,审核参评人员的申报资料。评委会主任由评审工作小组聘任,成员从工艺美术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
评审监察组职责:具体负责对评审办和评委会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处理信访举报工作,对署实名举报电话、信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工作小组研究;对评选工作中涉及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培养优秀人才,推动产业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的原则。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报名阶段(2023年7月19日-2023年8年18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工艺美术协会按照评选工作的统一要求,做好发动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凡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均可向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或市工艺美术协会申报。
(二)申报材料审核阶段(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8日)。由评审办对申报者艺德业绩材料进行汇总,交由评委会进行审核评分。
(三)代表作品专家评审及现场创作考评阶段(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7日)。由评委会对代表作品和现场创作作品进行评分,详见《第二届福建省(晋江)“白兰花”杯工艺美术现场技能大赛》(附件1),并结合艺德业绩材料审核计分,提出拟推荐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建议名单。
(四)公示认定阶段(2023年9月11日-2023年10月20日)。对拟推荐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评审工作小组认定,上报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范围
我市从事艺术陶瓷、砖(玉)雕工艺、木(根)雕工艺、金属工艺、树脂工艺、花画工艺、珠宝首饰、编织工艺、漆艺、花灯及其他民间工艺的工艺美术从业者。
六、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为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制作、技艺传授和成果推广人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制作10年以上(含10年)。户籍不在晋江的需在晋江工作3年以上(含3年)。以上年限均计算至评审当年底。第一学历为工艺美术相关专业的,在校期间可计入工龄。
(三)技艺全面、精湛,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作品具有鲜明的艺术风格,艺术成就显著。
(四)有丰富的创作经验、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发掘、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五)在工艺美术行业技艺传承、带徒授艺、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省内同行业中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并被公认者(其作品、技术、成果至少获省级及以上1项或泉州市级奖励2项者),不受工龄限制,可破格申报。已获得晋江市及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不再参与评选。
七、申报要求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无直接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创作的从业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大中专院校工艺美术专业教师不受公职人员限制。
(二)发现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伪造、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3.个人征信有污点问题。
八、评审办法
(一)艺德业绩考评:申报者填写《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与本人身份证、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代表作品、荣誉称号证明等复印件,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并提供由本人设计制作的1件(套)代表作品照片,向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或市工艺美术协会申报。申报者有关职称、荣誉称号证明、获奖证书等需附原件,待评审办审核后退还申报者。
(二)代表作品考评:申报者须按照评审办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1件原创代表作品送到指定地点参评。评审工作结束后,代表作品退还申报者。
(三)现场创作考评:坚持现场创作原则,参评者需在两天内现场创作1件作品。
九、评审程序
(一)确定评委。按照评委会组成原则,评委会主任由评审工作小组聘任,评委成员在评审监察组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组成评委会。成员有近亲属申报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者应回避。
(二)评审。评委会根据《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分细则》的要求,分艺种对申报者进行现场创作考评、对代表作品评分、对相关申报资料审核计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提出拟推荐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的建议名单。
(三)候选名单公示。评审办将拟推荐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建议名单报评审工作小组初审后,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评审监察组在公示期满15天内对署实名的书面异议意见组织调查核实,做出答复,通知意见人。
(四)认定。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委会提出的拟推荐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建议名单及公示情况,认定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人选,上报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晋江市人民政府授予“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荣誉称号,向社会公布。
十、评审监督
(一)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审过程在评审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监察组受理举报电话、信函,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本方案适用于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审工作,由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第二届福建省(晋江)“白兰花”杯工艺美术现场技能大赛方案
2. 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申报评审表
3.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第二届福建省(晋江)“白兰花”杯工艺美术现场技能大赛方案
为做好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的评选推荐,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福建省(晋江)“白兰花”杯工艺美术现场技能大赛。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
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福建省工艺美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晋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总工会
二、考评时间及地点
(一)考评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7日
(二)考评地点:晋江工艺美术馆(暂定)
三、考评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考评范围:艺术陶瓷、砖(玉)雕工艺、木(根)雕工艺、金属工艺、树脂工艺、花画工艺、珠宝首饰、编织工艺、漆艺、花灯及其他民间工艺美术。
(二)考评对象:拟申报参评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的工艺美术从业者。
(三)考评要求:按照坚持现场创作原则,参评者需在两天内现场创作1件作品。
四、考评规则
(一)题材要求:弘扬闽南传统文化,彰显民俗风情,贴近时代,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表现技法不限;作品高度一般不超80厘米。
(二)创作用品:承办方提供创作所需工作台、工作椅、电源插座;参评人员创作所需工具、扎骨架材料、零配件、漆料等必要用品自备;水电由承办方负责。
(三)考评方式:分不同考评类别,参评人员按照评审办的编号抽签就位,在2天时间内,现场创作1件作品,由评委会进行考评。
(四)评委会组成:评委会组长由评审工作小组聘任,成员从工艺美术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
(五)考评标准:包括材料运用、工艺熟练程度、工艺技巧、技法表现、创新能力等。
(六)考评办法:具体考评办法和评分细则,由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讨论后确定。
(七)考评结果:评委会按照考评办法和评分细则,对参评人员现场创作的作品进行逐一考评计分,并取平均分值,计入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的评审得分。现场创作考评得分占评审总分的60%。
附件2
编号:
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申报评审表
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申 报 人 姓 名
申 报 类 别
填 表 日 期
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制
说 明
一、本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如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楚、端正;如填写内容较多,表中栏目不够填写,可另加附页。
二、表内项目申报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照片”一律用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
五、表中填写所涉及的个人学历、职称、获奖证书、业绩、带徒授艺等内容,需将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同附后上报。
六、此表需填写一式二份。
艺 名 |
学 历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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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校 名 称 |
获 得 学 位 |
从艺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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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 务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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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 在 地 |
荣 誉 称 号 |
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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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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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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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从事工艺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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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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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_年 月 |
何所院校、何专业或师从的名艺人 |
毕(结)业 |
证明人 |
与本人 何种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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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或 从 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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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_年 月 |
本人在何地何单位或工作室工作 |
从事何 专 业 |
证明人 |
与本人 何种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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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部门组织的何种传统工艺美术理论学习班、进修班、技艺培训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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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何种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及传承情况,有何业绩、创新发明、专利、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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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由何部门授予工艺美术相关荣誉称号、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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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职称或职业资格 |
何部门授予 |
授予时间(年、月、日) |
授予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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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乡镇政府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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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名称 |
何部门授予 |
授予时间(年、月、日) |
授予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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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品在县级及以上政府或工艺美术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举办展会或现场大赛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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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获得奖项 |
获奖展会名称 |
展会第一主办单位 |
举办地点 |
获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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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以及馆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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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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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名称 |
担任何职务 |
任职时间 |
任职地点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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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县级及以上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参展参评活动(2020年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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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何原因受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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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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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厘米) |
宽度(厘米) |
高度(厘米) |
重量(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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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详细描述材质、题材、创意、技法等内容,照片要求8寸,附于表格后) |
附件3
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一)本人同意上述填表内容(除工作单位地址、家庭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外)可向社会公示。 (二)填表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工艺美术协会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评委会评审结果: □ 经评审,符合推荐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人选。 □ 经评审,不符合推荐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人选。 评委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评审工作小组审定意见: □ 同意授予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称号。 □ 不同意授予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称号。 第二届晋江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审工作小组(公章) 年 月 日 |
序号 |
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户籍 |
学历 |
职称 职业资格 |
荣誉称号 |
从艺年限 |
联系电话 |
从事艺种 |
获奖情况 |
馆藏情况 |
理论研究 |
参评参展 |
专利 版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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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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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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