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资源,晋江市总工会拟组织确定采购合作单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报名登记。具体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适用范围
拟对疗休养服务类、活动执行服务类、物资类等采购合作单位进行征集。
适用范围:上述征集内容的采购仅适用于在依法不必须公开招标范围内,单项3万以上15万以下的采购项目。
二、合作单位基础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依法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合作类别相应的服务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与合作类别相应的资质证书。
3.《企业自荐表》。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三、合作单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6.提供与合作类别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提供与合作类别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详见附件1)。
8.企业自荐表(附件2)。
9.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现场核对。
注:以上所有相关材料各1份,应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含骑缝章),以上材料应同时提供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1份。所有材料包封到密封袋中,外层封套加盖公章。
四、入库数量及方式
1.每个类别入库数量:详见附件1。
2.经资格审查、现场评估后,如申请入库单位超过第四条第1款约定家数的,由市总工会随机摇球入库;如申请入库单位不足第四条第1款约定家数的,资格审查、现场评估合格的单位均确定为入库单位。
五、申请及受理的时间、方式
申请企业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如实填报书面申请资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下午18:00前(正常工作时间)报送至市总工会,经审核合格后公示。
六、其他事项
1.合作单位库原则上两年滚动更新一次(此轮入库单位合作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
2.合作单位应服从市总工会相关管理规定,合作期间被市总工会取消合作资格的合作单位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3.本项目如与最新的法律法规不一致,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市总工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文华路182号,邮编:362200
电话:0595-82038800
联系人:岳先生
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晋江市总工会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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