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地〔2023〕22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城北改造
控制性详细规划G—04—07地块图则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G—04—07地块图则的请示》(晋自然资〔2023〕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G—04—07地块图则。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控规图则的规划范围:东至沈海高速,西至中兴路,南至西线东路,北至市场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3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G—04—07A为宗教用地, 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G—04—07B为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G—04—07C为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
四、该地块控规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池店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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