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为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和食品经营行为,现将《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
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经营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提高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度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工作要点。
一、推动落实日常监管工作
(一)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到100%,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二)抓好农村食品经营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措施巩固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成果,示范带动提高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食品安全满意度。
(三)加强对特殊食品的监管。重点检查经营企业销售的特殊食品是否经过注册备案、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定、履行索证索票义务、专区专柜销售和消费提示、是否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等问题,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巩固提升,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多渠道、多方式、常态化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法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四)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推动完成省级“一证通”试点验收工作;指导督促各所至少完成一场“一品一码”专题培训;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规范上传(接收)追溯信息,减少出现应录未录现象,提升销售环节一品一码录入水平,提高餐饮环节主体注册率。
(五)严格食盐经营安全监管。要积极营造公平良好的食盐市场环境,指导督促食盐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盐安全风险控制体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特别是规范开展食盐跨区域经营活动。
(六)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入场查验。督促辖区便民亭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每月制定并发布一期便民亭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分析报告,推进便民亭提质增效。指导池店三大批发市场落实《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办法(试行)》(闽市监食检〔2023〕233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国市监食检规〔2023〕1号)、《泉州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规范》,提高快速检测能力。
(七)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和“分级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保障”的工作机制,做好上级领导来晋视察调研、文体旅经济发展活动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食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抽检。按照上级食品抽检监测计划的部署要求,围绕食品经营环节的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等,聚焦群众关注焦点和风险突出问题,科学制定监督抽检计划,按照上级要求的指标要求,均衡有序推进年度抽检计划。
二、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九)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协同教育部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开展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全覆盖检查,持续深化中小学配餐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加强组织实施,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聚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病媒生物防治、治理食堂环境卫生、规范复用餐饮具洗消、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重点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继续巩固“食安晋江”智慧监管平台成效,推进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AI违规分析对日常监管的靶向指引。创新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探索制定一份《校园食堂规范管理工作指引》,探索制定一份集体配餐单位团体标准,探索拍摄一条三防工作指导视频。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红黑榜”,及时向市教育局、卫健局及各镇街通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状况,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警示相结合,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营造社会共治格局。
(十)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力争查处一批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经营者、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十一)严查食品掺假造假、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行为。重点加大对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及销售过程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整治惩处力度。
(十二)开展“一月一主题”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活动。针对网络餐饮、特色美食、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舆情反映食品、“你点我检”“你送我检”高热度食品等,依托快检车每月开展一期巡回快速检测活动,并在局微信公众号开展相应宣传报道。
(十三)加强其他重点领域监管工作。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各所以网红餐厅、无堂食外卖餐厅以及投诉举报频发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持续开展“网络餐饮红黑榜”等监督检查活动,推进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加强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上一年内监督抽检检出现2批次及以上不合格样品的经营者开展跟踪抽检,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消除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四)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重点工作。保持包保主体动态更新;督促督导完成率、问题整改率、问题发现率符合上级要求;完善包保督导定期通报制度,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各级食安办按照规定频次开展对包保干部的培训,提升包保能力水平。
(十五)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积极提升食品安全满意率。推进完成晋江市梅岭街道五店市传统街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验收工作,配合开展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十六)及时妥善处置舆情。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舆情分级响应、上下联动、直报快报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加强应急处置,快速响应,快报事实,准确掌握事件原委,判断风险动向和提出处置建议,把握舆情处置时度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和问题研判,注重分析舆情背后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根源,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十七)开展“你点我检”惠民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广大群众征集拟抽检对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志愿监督员等共同参与抽检工作,让群众深切感受食品安全监管就在身边,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渠道和方式。
(十八)推进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有效利用。认真落实省局《食品抽检样品合理利用和处置暂行办法》,开展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联合慈善福利机构,丰富食品捐赠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效益最大化,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关注食品安全、助力慈善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推动监管能力提升
(十九)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对各所监管骨干队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切实强化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强化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清正廉洁底线,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食品安全监管干部队伍。
(二十)督促指导企业强化人员培训。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随机抽查考核等手段,督促指导餐饮服务企业强化人员培训,对于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中央厨房、大型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等重点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要增加抽查考核频次,督促抽查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立即整改。
五、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二十一)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将每月15日定为“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日”,在每月15日同步集中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开展线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宣传”七进活动,结合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监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农贸市场、进商超、进庙会、进酒店的“监管+宣传”“七进”活动。强化与教育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借助专家力量实时发布科普宣传、风险提示。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畅通发声渠道,加大正面宣传,及时报道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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