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人员认定
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护理补贴”)是为了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生活品质,而为低保特困失能老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失能老人发放的护理补贴。
概述
镇(街道)负责护理补贴发放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材料收集及建档工作,市民政局加强监督指导,并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护理补贴发放人员认定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申请对象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年满60周岁的晋江籍公民(年龄精确到年);②重度残疾(持一、二级残疾证)经评估为完全失能;③享受低保待遇或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享受待遇
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参照特困人员护理补贴社会化发放方式。
新增申报材料
(一)新增低保特困失能老人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3.本人低保证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或银行账户本复印件
(二)新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困失能老人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3.本人银行卡或银行账户本复印件
政策文件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中共晋江市委老干部局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特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注意事项
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可重复享受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