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镇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时间:2024-06-13 15:41 浏览量: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关于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二、参考依据

    根据《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晋江市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42号)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各级工作部署,结合安海镇实际,制定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该招生工作意见共分为九部分。

    (一)组织领导:安海镇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领导组。

    (二)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21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6月20日前 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7月5日—6日现场报名登记等。

    (四)报名证件办理时间:小学幼儿园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2024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父(母)在我镇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4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镇社会保险)。

    )招生办法:

    1.招生原则两条,一是划片招生、应招尽招;二是统筹调度,保障学位。

    2.公办小学招生分五类进行阐述。

    “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政策照顾对象入学“两一致”对象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3.幼儿园招生分两类进行阐述。

    公办幼儿园招生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4.特殊儿童入学分四类进行阐述。

    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④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

    工作要求:一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二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三要严格控制班额规模四要提高招生服务水平五要加大招生监督力度。

    其他事项:本《意见》由镇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项根据《晋江市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招考委20242号)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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