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内坑镇】献血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时间:2024-07-03 16:58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献血者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献血法规定献血者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男子体重≥50kg,女子体重≥45kg。

      3、献血实行实名制,献血时一定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等。

      4、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全血献血后献单采血小板间隔不少于3个月;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国家规定不少于14天,不大于24次/年;单采血小板后献全血间隔不少于一个月。

      5、传染性疾病、器质性疾病、地方病等不能献血,有感冒、发烧、腹泻、炎症或女性月经期及前后三天等暂缓献血、哺乳期及结束未满一年者不能参加无偿献血。

      6、献血前一周不要服药。

      7、献血前一天和献血当天,禁食油腻食物和饮酒,但不要空腹献血。饮食要清淡,不要吃像油条、牛奶、肉类、脂肪之类的油腻食品。

      8、献血前一晚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9、认真阅读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保持愉悦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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