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时间:2020-11-15 20:51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1)就业人员;
(2)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失业人员;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二、就业登记
1.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A4纸质复印件1张。
(2)1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泉州市就业登记表》)。
(3)未参加企业养老的就业人员需要另行提供《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如需出具《就业创业证》(就业)需另行提供2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就业创业证》上)。
2.需填写材料:
《泉州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
3.情况说明:
受理经办机构出具已办理就业登记证明,申请对象若有需要,可向受理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就业创业证》(就业)。
三、失业登记
1.需提供材料:(需为晋江市户籍失业人员或需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对象)
(1)身份证真反面A4纸质复印件1张。
(2)1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泉州市失业登记表》上)。
(3)如需出具《就业创业证》(失业)需另行提供2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就业创业证》上)。
2.需填写材料:
《泉州市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
3.情况说明:
受理经办机构出具已办理失业登记证明,申请对象若有需要,可向受理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就业创业证》(失业)。
四、求职登记
1.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A4纸质复印件1张。
(2)1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泉州市求职登记表》上)。
2.需填写材料:
《泉州市求职登记表》一式一份。
五、注意事项
(1)失业登记实行年审制。每年的12月为年审时间,逾期未年审的视为失业登记注销,需重新进行失业登记。
(2)申请人可委托机构或个人办理《就业创业证》(需附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8568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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