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自8月1日起实施外国人出入境证件邮政速递服务
时间:2019-08-06     字体显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最多跑一趟”政务服务措施向外国人行政许可事项延伸,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水平,我局自81日起为在晋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外国人,提供自愿选择证件邮寄的服务。

外国人出入境证件邮政速递服务遵循自愿原则,采取单证单寄(即一个邮件只能内装一本证件,不提供同个收件地址多本证件同寄服务)、邮件保价、受理回执单回寄受理单位等保障措施,确保外国人出入境证件寄递安全。对自愿选择证件邮寄的申办人,引导阅读“外国人出入境证件邮寄委托协议书”,申办人接受协议书条款后进行签字确认。投递时需向收件人收取《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回执》,收件人无法提供的,不得将邮件交由收件人签收。邮政速递费用为同城范围21/件,非同城范围29/件。同城指受理地、制证地、寄达地均为同一地市市区或同县范围,其余范围(如跨县域)均视为非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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