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秸秆不可取
时间:2022-11-15     字体显示:   

  随着秋收的到来,农村已进入秋季农作物收割阶段,部分高速沿线居民在农作物收割后就地焚烧秸秆,给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近日,南通公安交警高速大队勤务指挥室在对辖区全线道路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洋通高速南通方向45公里西亭收费站附近一片浓烟滚滚,过往车辆行驶此处均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存在极大行车安全隐患。勤务指挥室立即通知巡逻执勤民警前往现场处置,并通知所属村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查看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发现烟雾较大,严重影响行车视线,立即在高速公路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拉响警笛,做好警示。并连同赶至增援的排障队员从车上拿来灭火器对焚烧明火点进行初期灭火,随后,属地村干部也到达了现场,通力配合进行灭火。20分钟后,火势扑灭,高速通行恢复正常。 

  风险隐患:焚烧秸秆所产生的烟尘会造成驾驶人视线受阻,引发交通事故。国省干道、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较快,秋收季节,周边农田、荒野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多发,对行车安全影响尤为突出。 

  法律依据:焚烧秸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依法处罚。其它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通公安交警提醒您:焚烧秸秆不但污染空气,形成的烟雾还会影响周边道路能见度,危害不亚于团雾现象,严重影响通行安全。一旦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在行车中遇到“烟雾弹”,应当沉着冷静应对,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主要是遵守以下几点: 

  1、发现焚烧秸秆等烧荒违法行为时,驾驶人应及时通过110或122报警。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封闭道路、限制车速等管控措施,保障通行安全。 

  2、尽量避免进入烟雾区域,一旦进入区域,应立即减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3、已处于烟雾区域中的车辆,应及时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切忌使用远光灯;多使用喇叭可引起周围车辆注意,示意自己车辆的位置;其他车辆鸣喇叭时,应鸣喇叭回应。 

  4、行车过程中切勿随意变更车道、超车,更不能就地停车,最好就近选择道路出口缓慢驶出,或进入附近的服务区暂避,等待团雾消散。 

  5、遇事故或车辆故障时,要及时开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防止发生追尾事故;驾乘人员一定要及时撤离现场,然后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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