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金井镇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3-10
金井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金井镇党政办
(2010年3月)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江政务网”门户网站(www.ji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金井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邮编:362251,电话:85381065,电子邮箱:jjzzf@yahoo.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省、泉州市、晋江市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动员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尽快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修订工作,并将2009年度以来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金井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已编制完成金井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上网公开,完成2009年度以来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公开信息总量达89条。2009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我镇明确由党委秘书张金祥分管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为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继续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文〔2008〕47号)的指导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规范工作,健全平台。根据相关要求,我镇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索引号编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金井政务公开网的结构和内容。针对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我镇适时开辟专栏,及时将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镇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5条,占16.8%;办事指南8条,占9%;工作动态类信息26条,占29.2%;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条,占45%.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在“晋江政务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金井镇子栏目。
2、公共查阅点
在镇党政办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政务公开栏:有序推进镇、村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利用镇政府宣传栏等场所,设立专栏、板报等形式及时公布我镇的日常运作情况。全镇21各村(社区)都设立了村务公开栏。
4、金井镇热线:保持85381065便民电话的畅通,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与互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镇未接到相关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09年我镇未接到相关咨询情况。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工作人员情况
我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3人。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报刊新闻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八、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0件。
(三)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89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89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送交档案部门公开信息数 |
条 |
89 |
其中:纸质文本数 |
条 |
0 |
电子文本数 |
条 |
89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3)“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11)“免予公开范围7”数 |
条 |
0 |
(12)“免予公开范围8”数 |
条 |
0 |
(13)其它原因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5.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收费减免总额 |
元 |
0 |
其中:减免人数 |
人次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0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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