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6916-1310-2021-10076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井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PCGC2021075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11-29 | ||
标 题: | 【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金井镇围头村古街巷微改造示范项目工程补充通知 | ||
内容概述: | 【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金井镇围头村古街巷微改造示范项目工程补充通知 |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民委员会的金井镇围头村古街巷微改造示范项目工程(招标编号:PCGC2021075),现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修改为:①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17]278号文)规定执行);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 》泉建筑[2019]54号);或③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或工商登记注册地的银行(银行要求必须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五大国有银行)或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或④采用电子保险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申请。
2、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民委员会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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