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5-1232-2019-00015
    • 备注/文号:晋英政〔2019〕64号
    • 发布机构:英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9
    英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 迎大庆”渔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9-07-19 08:53
     各沿海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和《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渔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农〔2019〕152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渔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集中开展渔港和渔业船舶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有效消除火灾隐患,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渔业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重点

    (一)港口检查。重点检查渔港经营者或管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消防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落实到位;检查渔港的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整,且处于立即可用状态;渔船在港锚泊时要整齐有序,并保留必要的水上消防通道,并确保其畅通无阻;在渔港内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在港内明火作业,必须经渔港监督机构批准,且在指定区域进行,同时在作业时要设置明显标志。渔港内严禁燃放烟火、鞭炮,严禁用火焚物,倾倒燃油及焚烧废品的规定和措施要落实到位。

    (二)渔业船舶检查。重点检查在港锚泊渔船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留足值班人员;渔船的消防设备配备是否齐全,存放位置是否正确并处于立即可用状态;对机舱、厨房、起居室等火灾易发地点进行重点检查,是否安放消防器材,设备是否过期失效,电气、油管线路是否老化;渔船上进行明火作业是否有经过渔港监督机构批准。

    (三)渔业养殖场(苗种场)检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整且处于可使用状态。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宣传贯彻《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沿海村委会、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施渔业船舶重大火灾隐患和渔港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督促渔船船东船长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标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大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各沿海村委会、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横幅标语、短信及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渔民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要抓好船东船长安全培训工作,聘请消防警官举办消防讲座,结合火灾事故实例进行教育,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找渔船事故隐患,宣讲防范火灾知识,提高渔船、渔港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加强对普通船员的“四小证”培训工作,具体抓好“船舶消防”的实操演练,做到人人会操作、人人能过关。

    (三)开展渔港和渔业船舶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利用当前伏季休渔期间渔船停港的时机,深入渔村、渔船、渔港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渔港和渔业船舶消防工作监督管理,按照规定登船检查渔船消防安全制度、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检查渔港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有效情况,严密监控和落实渔船停港维修、加油等安全防火措施,合理安排渔船停泊间距,留足消防疏散通道,依法查处渔船违章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等现象,从严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渔业生产安全工作事关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沿海村委会、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开展渔港和渔业船舶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加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各沿海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整改,严格执法。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到底,跟踪落实。对不整改或到期仍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并责令停航整顿,消除安全隐患。

    各有关单位每月底26日前报送渔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情况表(详见附件),并在10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渔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情况表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渔业办)。

     

    附件:渔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情况表

     

     

    英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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