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以及《“健康泉州2030”行动规划》等要求,确保我市临床医疗急救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19〕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度英林镇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献血法》的规定和晋江市的统一部署,全市临床医疗急救用血要达到全部来自无偿献血的目标,2019年全镇需动员公民无偿献血600人次以上。
二、献血时间: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6:30
三、献血地点:镇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会议室
四、献血任务:具体见附表
五、具体要求
(一)各村、镇直单位、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献血法》和《献血条例》的规定,充分认识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同时要负起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献血工作的领导责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动员本单位或本居住区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献血,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村、镇直单位、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实际参加献血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5的比例,组织足够的体检人数,积极鼓励发动健康、适龄公民和辖区内企业职工自愿参加无偿献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带头踊跃参加无偿献血,作出表率。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献血者每次献血 300毫升,鼓励每次献血 400 毫升,以增加献血量,解决季节性缺血难题。
(三)各村、镇直单位、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无偿献血的公益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功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无偿献血无损健康的科学常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献血的自觉性、积极性,营造无偿献血的浓厚氛围。
(四)英林中心卫生院要在人力、物力和技术上给予支持,做好无偿献血者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无偿献血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六、注意事项
(一)以下人员不能参加献血:1、患有传染病;2、患有心血管疾病、血液病、内分泌疾病、恶性肿瘤、结核、慢性皮肤病等;3、易感染艾滋病的高危人群。
(二)以下人员暂不能献血:1、接受疫苗免疫四周内;2、接受动物血清注射四周内;3、妇女月经后三天、月经失调、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4、某些疾病初愈后;5、半个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6、半个月内有发烧等症状者。
(三)初次献血者请携带身份证,以便办理无偿献血证;多次献血者请携带无偿献血证和身份证,以便记录献血时间和献血量,日后凭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享受用血优惠。
附件:英林镇2019年各单位无偿献血名额指导表
英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