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5-1110-2019-00009
    • 备注/文号:晋英政〔2019〕24号
    • 发布机构:英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3
    英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林镇农业渔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03 11:20

    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英林镇农业渔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英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英林镇农业渔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我农业渔业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程序,切实实现快速、有效应对与处置农业渔业汛及台风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维护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晋江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晋江市农业渔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动员,合力应对。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灾害、次生海洋灾害及台风引发的影响全镇农业渔业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五)防御重点

    农业基地、种养场户及海洋渔业相关防汛防台。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镇政府成立英林镇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农业、渔业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长:陈东聆(英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志向(英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科技〉)

    王寿权(英林镇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发展服务中心(农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指导“三农”及海洋渔业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农业、渔业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若遇农作物收获季节,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并做好农业渔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管理工作;负责帮助灾区组织农业渔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统计全镇农业渔业受灾信息,并及时向市防指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警信息

    在遭受台风暴雨灾害时,按照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履行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通过电话、短信、警报设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微信等工具、媒介以及张贴通告、派传单等手段广泛传递预警信息和相关防御知识。

    (二)预防行动

    1.落实责任。防汛期间,镇防汛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人员职责。

    2.配足物资。定期检查更新防汛物资,确保设备器材备足备齐、完好有效,并落实好协议应急供货商。

    3.完善队伍。以镇应急抢险突击队为基础,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4.开展演练。广泛开展防汛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农户、场户、渔船业主防汛防台风减灾意识和自救技能,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应急抢险救灾能力。

    5.加强巡查。结合农业渔业领域安全大检查活动,定期、不定期组织对种植业区域及渔船的防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巡查,并及时指导整改。

    6.强化值守。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跟踪全市雨情、水情、风情和潮情,及时上传下达应急信息,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一)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Ⅳ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2.应急响应行动

    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位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

    组织24小时应急值班,加强与市气象部门、市防汛办、省海洋预报台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报,向各通报台风消息。

    3)各接到通报后,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Ⅲ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Ⅲ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2.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晋江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以及市防指的要求,领导小组组长在岗坐镇指挥。加强与市气象部门、市防汛办、省海洋预报台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

    2)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台风可能影响的区域、海域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

    4)可能受台风影响的各村按照市局和镇政府的部署要求,在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迅速开展应对工作。

    5)领导小组发出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各村做好人员撤离、海上渔业船舶返港或就近进港避风。

    7)各村、各相关单位接到通报后,抓紧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①统计出海渔业船舶与人员数量,并与渔业船舶上的人员保持联系,通知做好防台风准备;②检查农田排水系统,提前做好易淹农田的预排水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大棚、农作物的加固、修剪,落实农林牧业工程项目停工、人员转移;③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保护、抢收农作物;落实应急防御措施,并检查落实防汛防台风物资设备;④视受灾情况,组织镇应急队伍开展抢险工作组织、指导抢收成熟农作物。

    8)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各村、各相关单位迅速开展应对工作;通过短信平台、数字电视、微信等渠道向场户、渔民发送台风信息及相关要求。

    8)领导小组适时成立防台风抗灾工作组,赴台风影响重点村,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三)Ⅱ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台风Ⅱ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2.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晋江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以及市防指的要求,领导小组组长上岗指挥工作。加强与市气象部门、市防汛办、省海洋预报台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

    2)领导小组副组长在镇政府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到位协助指挥。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3)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抓好防台风抗灾措施的落实。

    4)领导小组发出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

    ①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通知在海上作业的渔业船艇尽快返港,就近进港避风;

    ②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渔排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撤离;

    ③在10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小型渔业船艇(60马力以下)和渔排上人员撤离;

    ④在12级风力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150马力以下渔业船艇上所有人员撤离,除停泊在抗风等级12级以上风力的港口、锚地,且150马力以上渔业船艇除留守3-4人值班外,船上其余人员全部撤离。

    6)各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7)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人员撤离、渔业船艇进港、渔业船艇人员撤离上岸等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和市防指。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电台等渠道发送台风信息及相关要求。

    8)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镇应急抢险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持通讯畅通。

    9)全面完成防汛安全隐患应急处置,全面完成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储备检修,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组织、指导抢收成熟农作物,进一步做好设施农业的加固防护工作。

    (四)Ⅰ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Ⅰ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2.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晋江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以及市防指的要求,领导小组组长上岗指挥工作。加强与市气象部门、市防汛办、省海洋预报台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

    2)领导小组副组长坐镇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到位协助指挥。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3)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4)领导小组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各做好场户撤离、海上渔业船艇返港或就近进港避风、渔排和进港渔业船艇人员的撤离及渔排加固、渔业船艇锚固等工作。在14级以上风力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人员撤离。

    5)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7)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场户及渔业船艇人员撤离等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指。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电台等渠道发送台风信息及相关要求。

    8)抢险救灾队伍按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镇应急突击队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五)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按市防指的调整或终止通知为准。

    四、灾后处置

    1)根据受灾情况,镇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抗灾救灾善后具体事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统计和评估各村受灾情况,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迅速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和防汛抗旱指挥部。

    3)根据受灾情况,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补助资金支持,及时提出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安排的建议方案。

    4)领导小组要深入灾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同时,提交灾后评估报告,制订善后工作计划。

    5)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协调上级有关部门,组织水产种苗、渔药、饲料等渔用物资的调剂,做好渔业生产的恢复重建工作。协助、指导各种植场户做好农田排涝、大棚加固、作物抢收及恢复生产,协助农户办理受灾农作物保险理赔。做好已参加渔业互助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组织、指导动物防疫工作。

    7)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针对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及时补强短板,进一步提高防汛救灾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镇政府和镇直有关部门均有依法参加防台救灾义务。健全完善以45周岁以下青壮年男同志为主体的镇应急抢险救灾突击队,应急响应期间原则上不得休假、请假。

    (二)资金保障。将防汛经费纳入年度资金预算,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

    (三)物资保障。建立防汛防台物资器材储备库,储备足额的抢险救灾物资,并健全物资维护、保养和出入库登记等机制,定期、不定期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应急供用。

    (四)信息保障。汛期,全体人员须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保持与市防汛办及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上报、发布险情、灾情信息。加强与农业部门联系,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确保信息网络的畅通,及时开展灾后调查,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五)卫生保障。做好灾后农作物及树木病虫害及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及时组织消毒灭源,严防病害发生与传播。

    (六)宣传保障。加强农业渔业防汛防台抗灾避险和恢复生产的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组织防汛培训,重点培训防汛抢险相关技能。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突发事件,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的应急演练,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台风、风暴潮、海浪等海洋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附则

    (一)明确奖惩。对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评优中予以综合考评、优先考虑。对工作不到位或有令不行,予以效能问责,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预案由发展服务中心(农办)负责制订和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

    英林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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