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2400-2021-00005
    • 备注/文号:晋永政文〔2021〕47号
    • 发布机构:永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6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晋江市永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计生专用章的通知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晋江市永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计生专用章的通知
    时间:2021-04-16 17:39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晋江市

    永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计生专用章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各工作点,镇直有关单位,各村:

    根据《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晋江市永和镇委员会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晋委办发〔202019)有关文件精神,原晋江市永和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印章废除,现启用晋江市永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计生专用章,统一作为计生证明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用章,有效时间从2021419日起算。

     

     

    新印章样式: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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