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1230-2020-00014
    • 备注/文号:晋永政文〔2020〕55号
    • 发布机构:永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4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14 10:34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有关单位、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管理,抓好2020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20〕27号)、《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江市教育系统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明电〔2020〕42号)的精神,结合第九个“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活动方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着力健全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建设平安永和、构建和谐永和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紧绷安全这根“弦”,牢记防溺水这条生命“红线”,把预防溺水工作列为当前乃至今后长期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避免溺水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防溺水“工作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本辖区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管辖的区域认真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活动,采取动漫动画、视频广告等喜闻乐见方式,探索信息化渠道,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在5月份前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今年第九个“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全面发动、全面宣传、全面教育,形成全民共识。宣传、广电、学校等单位要在宣传形式上下功夫,将预防溺水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让青少年儿童对预防溺水入脑入心,提高宣传实效。

    、协同协作,共同发力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发力,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一)各工作点、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和地段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和综合治理。尤其有关基层所站和各工作点、各村要对辖区内水库、河流、湖泊、水塘、建筑水坑、沟渠、废弃水井、石窟、洼地水坑等不安全水域分别在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初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防溺水专项排,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负责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辖区内一切无安全保障的水域均完善安全设施、设牌警示,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监督管理员的辖区看护责任。各村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强对企业内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员工切实履行家长监护责任,做好预防子女溺水工作。

    (二)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原则,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主题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各学校要结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利用放学前开展“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栏、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班会、循环广播等多种载体,以及组织“四个一”(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下发《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召开一次家长(监护人)会、组织一次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防溺水“六不一会”教育(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同时教育学生在遇落水者的紧急情况下不要贸然施救,而是就近向成年人求助),加强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能力。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增强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确保双休日、节假日和学生离校期间孩子的安全。

    (三)各村、各单位要利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广播、专栏、图片展等各种载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认识“游泳致死是学生夏季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让广大家长明确子女安全保护知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进而唤起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有效预防游泳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永和微平台、镇广电站、电信部门、各学校微信公众号要加强防溺水公益宣传报道或信息发送,重点让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知晓防溺水“六不一会”内容,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

    (四)坚持疏堵结合,创新工作措施,重在教育、重在预防,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支持有资质的游泳馆面向青少年儿童实施优惠的游泳购买服务,在暑假期间为周边学校学生提供方便。鼓励游泳馆组织开展游泳夏令营或培训班,鼓励永和镇各类志愿者协会开展“安全度夏”系列活动,丰富学生暑期生活。

    、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围绕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置。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村、部门、单位,将按照《晋江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和《晋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永和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2.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3.永和镇水域排查登记表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

    永和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溺水伤亡是青少年儿童意外伤亡事故的头号杀手。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青少年儿童的监管责任,切实保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目标任务

    强化工作措施,全面防控,有效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领导,成立永和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松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宗仰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茂亭工作点点长

            王振明  党委委员、秘书、英墩工作点点长

            吴式宏  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坂头工作点点长

            姚卡尔  党委宣传委员、玉溪工作点点长

            洪志华  人大副主席、马坪工作点点长

            陈海鸣  副镇长、巴厝工作点点长

            王活泼  副镇长

            赖雪芳  永和司法所所长        

     员:党政办、各工作点、农办、企业办、安办、教委办、派出所、国土所、规划建设办、城管中队、广电站、永和卫生院、英墩华侨医院、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电信、移动、联通、邮政、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

    各村、镇机关、镇直各单位要本着对青少年儿童高度负责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政府主导、各尽其职、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乡村为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的防范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一)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村干部包片,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各项工作措施。

    1.确保全面掌控辖区内所有水域。要对辖区内水域统一编号,落实承包人或管理人员责任,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盲点;在每年4-10月份,各村要设置防溺水宣传栏(含LED显示屏),利用村广播等宣传平台定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

    2.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定期全面排查。把水域隐患排查纳入全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定期组织开展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巡查。特别要加强有安全隐患、常有青少年儿童游泳戏水或玩耍的水库、河流、湖泊、水塘、建筑水坑、沟渠、废弃水井、石窟、洼地水坑等水域的安全检查。在每年的4-10月份,要坚持至少每周一次对辖区内水域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消除有可能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3.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均有人员定期巡查。把水域巡查纳入村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尤其要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作用,建立辖区内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实现辖区内水域日常巡查全覆盖。在巡查过程中,要加强重点时期(每年4-10月份的节假日,包括暑假)和重点时段(每天的10:00-18:00)的巡查力度,并建立通报制度,及时将发现和劝阻情况通报给青少年儿童所在学校(教委办)、村或企业,以便及时督促提醒家长(监护人),及时教育和监护青少年儿童。

    4.发挥优势开展对青少年儿童家长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召开企业会议、村干部会议、进村入户和进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父母因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二)企业办、农办、安办:经发办要经常性地召开企业主会议,要求各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对子女的监护意识;农办要根据市水利局要求做好水域、水库、山塘水坑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村设立辖区内所有水域警示标志及宣传广告牌,落实水域安全监管责任区巡查制度,加强巡查救援管理,劝导青少年儿童不要擅自下水。同时,要督促村做好辖区内所有水域的责任人落实制度,通过排查摸底,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或增补安全警示标牌,消除可能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安办要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各部门、村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根据镇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教委办、各中小学、幼儿园: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学生。各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增强未成年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外来工子女家长及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特别要注意在暑假来临前,通过与家长签订安全监管承诺书、发放家校联系卡、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及时向家长通报暑假期间学生应当遵守的有关事宜,增强家长的监管意识。

    四)派出所:加强联防联动,建立应急防控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发挥综治副校长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上好法制宣传课,提醒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加大辖区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隐患性苗头及时制止。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五)国土所、规划建设办、城管中队:负责督促村、工业园区对废弃、关闭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加强房屋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六)永和卫生院、英墩华侨医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儿童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七)团委、工会、妇联、关工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联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积极与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尤其是外来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的生长环境。

    八)电信、移动、联通、邮政: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向社会群众发送防溺水公益短信(告家长书),减免费用;其中,每年的暑假和重要节假日,应确保每周(每次重要节假日)均向所有服务对象免费发送一次以上的防溺水公益短信,实现宣传全覆盖。

    (九)其他各有关部门:对照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镇机关、镇直各单位要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的溺水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加强协调督促,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为青少年儿童的平安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围绕努力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重点时期和重点时段的防范力度。每年5月至10月是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高发期,特别是学校放暑假期间。各村、镇直各单位和各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要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要特别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防溺水教育、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家长)以及加强危险水域的巡查管理。各部门要特别利用好每年五月的“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主动、密集地开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抓早抓紧防溺水工作。在重点时期和重点时段,要确保水域排查、隐患整改、日常巡查三到位,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三)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创新防溺水工作。按照“一镇一校一游泳馆(池)”要求,要充分发挥我镇游泳馆在防溺水工作的公益作用,鼓励游泳馆组织开展游泳夏令营或培训班,开展“安全度夏”系列活动,丰富学生暑期生活。


    附件2 

    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幼儿)家长:

    天气已经逐渐转暖,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易发期,历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中小学生(幼儿)溺水身亡事件,教训十分惨痛!秉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各位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希望全体家长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5

     

      

    学校已通过口家访、口召开家长会、口邮寄的方式将《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口处划√)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20年    


    附件3

    永和镇      村水域排查登记表

     

    序号

    水域名称

    水域属性

    水域大概面积(㎡)

    水域详细地址

    权属单位

    设立安全警示牌数

    是否设置安全护栏

    2020年村级新增警示牌数

    2020年村级新增设置安全护栏(米)

    村级排查人员姓名与手机

    备注

     

     

     

     

     

     

     

     

     

     

     

     

     

     

     

     

     

     

     

     

     

     

     

     

     

     

     

     

     

     

     

     

     

     

     

     

     

     

     

     

     

     

     

     

     

     

     

     

     

     

     

     

     

     

     

     

     

     

     

     

     

     

     

     

     

     

     

     

     

     

     

     

     

     

     

     

     

     

     

     

     

     

     

     

    村委会书记:                村委会主任: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2020 年5月   日

    备注:

    1.水域属性指水库、河流、湖泊、水塘、建筑水坑、沟渠、废弃水井、石窟、洼地水坑等水域;

    2.权属单位指水域主管单位,如镇、村、企业、个人或行业主管部门;

    3.各村于6月1日(星期一)前做好村辖区内水域排查及隐患整改,并将本登记表填报签章完整,分别送交镇农办、教委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hjwaq@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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