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1230-2020-00010
- 备注/文号:晋永政文〔2020〕43号
- 发布机构:永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0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和镇自然灾害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工作点、相关部门、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办<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委办明传〔2020〕25号)的要求,结合《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全市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汛电〔2020〕3号)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永和镇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血的教训,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台风、暴雨、洪水及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聚焦防汛防台风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影响,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防洪防潮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
整治内容:
1.全面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重点检查水库大坝、江海堤防、水闸、泵站、山围塘等工程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镇4座小二型水库,9座山围塘及各类水利基础设施、水利工程进行100%排查,对2016年“莫兰蒂”台风以来防汛隐患点进行100%“回头看”。
2.全面检查各类雨水风情监测设施设备和监视监测、预报预警及决策指挥等系统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山洪灾害监测站点、预警设施、各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等非工程措施安全运维情况。
3.4月26日前,修订完善各级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完成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审查情况、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编制情况和各类责任体系落实情况的排查。
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安办、规划建设办、企业办,各村委会,永源自来水厂,永和供电所
(二)城镇防涝
整治内容:
1.全面检查镇村低洼易涝点和排涝渠道及两侧建、构筑物安全隐患,排涝期间两侧建、构筑物安全和人员转移预案,易涝点应急排涝预案和演练情况,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雨水篦、进水井、检查井等畅通情况。
2.完成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排水及基坑工程防涝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基坑支护情况,配备足够排水设施。开展工地高空作业,高空设施、设备的防风安全风险和隐患整治。
3.全面检查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以及镇村地下通道、立交桥下、人行地下通道等低洼部位,重点检查出入口防倒灌设施配备情况,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防止进水遭淹。
4.4月26日前,完成低洼易涝点防涝预案修订完善和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排涝设施和物料准备情况的排查。
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
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各村委会,永和供电所
(三)地质灾害
整治内容:
1.按照“查得细、防得实”的总体目标,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对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等重要场所和避灾点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特殊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村(居)、学校、建筑边坡、在建工地、公路、水库、旅游景区、非煤矿山(废弃石窟)等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开展全面细致地质灾害大排查,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2.4月26日前,完成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地灾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开展情况及群测群防体系落实情况的检查。
牵头单位:镇国土资源所
责任单位:镇教委办、派出所、社会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农业服务中心、安办、卫健办、市场监管所、交警中队,各村委会
(四)避灾安置点
整治内容:
1.全面检查避灾安置点风险隐患,重点检查避灾安置点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选址、房屋结构安全、通风排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情况。
2.4月26日前,完成避灾安置点选址安全情况的排查,确保避开易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灾害的危险地段。
责任单位:镇安办(统计汇总)、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办、消防中队,各村委会
整治内容:
1.全面检查林区及其周边森林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村镇、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林区输配电、高压电、通信等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检查野外火源管理和预警监测等情况,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热点核查反馈、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
2.强化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隐患排查。
3.在清明、国庆等节假日以及关键敏感和高森林火险时段,要集中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特别是在即将到来的清明节期间,要加大祭祀用火的管控。
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安办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社会服务中心、消防中队,各村委会,永和供电所
三、整治方法
本次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组织发动、自查自改、监督指导、责任落实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疫情影响、自然灾害叠加等不利因素,深究、细查、严整,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立即拉网排查。即日起按照整治内容和“谁管理、谁负责、谁排查”原则,镇、村两级同时开展拉网式排查。要把排查工作与防汛备汛检查、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紧密结合,避免重复检查、增加基层负担。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
(二)紧盯关键节点。相关责任单位要牢牢把握主汛期前、台风来临前等防汛防台风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和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开展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4月5日前要全面完成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4月25日前要全面完成影响安全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月25日前要全面完成影响防台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工作情况要在集中排查整治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安办)。
(三)全面落实整改。要把风险隐患视同事故,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一村一册、一险一档”,全面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区分轻重缓急,对影响安全度汛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在主汛期前全面完成整改;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即转移受威胁人员或落实避险措施,科学制定方案立即整改。要及时充实抢险救援力量,补足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开展实战演练,切实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四)加强舆论宣传。相关责任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媒介,结合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全国防灾减灾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灾避险常识,增强全民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护自救技能,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坚持“早发现、早处置”,深入查找分析风险隐患形成的主客观条件,着力将风险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条块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详细工作方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指导专项工作的推进,各村委会,相关责任单位要在4月5日前报送本区域、本系统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牵头领导、联络员、联系方式;在每季度末26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
(二)全面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体系。各村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抓风险排查、隐患整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防汛防台风工作部门职责,全面开展本系统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层层落实排查责任、整治责任,明确排查责任人、整治责任人。
(三)强化监督指导。排查整治工作实行分级分片督导。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组织进行检查,镇纪委办也将对各区域排查整治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对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进行技术指导、对风险隐患整治成效进行后评估,并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排查质量。要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用铁的纪律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四)按时上报情况。即日起至6月16日,各责任单位每天15:00前,要上报当天大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事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基本要素)和相关报表(见附件2、3、4)至每个专项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于每天16:30前将当天汇总情况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第一次上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为3月9日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后每天只要上报当天工作新的进展情况,当天没有开展工作也要上报“无情况”;6月16日以后,每月2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报表,对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的将进行通报。
附件:1.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成员名单
2.自然灾害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
3.重大隐患填报表(累计数)
4.执法检查情况表
附件1
永和镇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王活泼(副镇长)
罗 健(武装部部长)
陈海鸣(副镇长)
成 员:蒲丹尼(党政办主任)
张贻海(财经办主任、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蔡文取(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村财代理中心主任)
苏志平(综治办副主任)
蔡崇毅(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王恭毅(规划建设办主任)
刘金荣(公用事业办主任)
洪清风(卫计办主任)
吴秋霞(妇联主席、文体服务中心副主任、宣传干事)
许建辉(国土资源所所长)
郑重要(安办主任)
吴上进(交警中队队长)
施纯川(教委办副主任)
许宏吉(永和卫生院院长)
林喜足(英墩华侨医院院长)
吴金灿(永和供电所所长)
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下设办公室,挂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蔡文取任办公室主任,李谋滨担任联络员,具体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和对口抓好各自领域的自然灾害风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附件2
自然灾害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统 计 数 |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 |
排查发现 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 隐患数 |
部门监督 检查组 |
监督检查 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 隐患数 |
群众隐患举报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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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 大 隐 患 |
总数 |
参 加 人 员 |
总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 大 隐 患 |
总 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 大 隐 患 |
隐 患 数 |
核 实 查 处 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停业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 款 企 业 数 |
罚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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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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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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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个) |
(人次)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0年 月 日
注:1.执法检查具体情况请填入下表,以便汇总统计。
2.各县(市、区)负责统计辖区所有行业(领域)、乡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各市直部门负责统计本级、
下属事业单位及央属、省属、市属企业的大排查大整治情况,避免重复统计。
附件3
重大隐患填报表(累计数)
序号 |
重大隐患情况 |
整改情况/整改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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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 正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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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执法检查情况表
停产停业整改企业名单 |
取缔关闭企业名单 |
罚款企业名单 |
罚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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