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1230-2019-00017
- 备注/文号:晋永政文〔2019〕116号
- 发布机构:永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4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晋江市安全生产
委员会建筑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各工作点、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筑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晋建明电〔2019〕1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一是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继续扎实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组织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和建档工作、强化巡查监管。确保我镇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工作态势平稳。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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