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2400-2019-00012
    • 备注/文号:晋永政文〔2019〕109号
    • 发布机构:永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1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和镇开展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和镇开展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9-11 16:46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和镇开展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工作点、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永和镇开展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永和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专项整治、针对村巡察问题整改。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点(领导)点长和下村干部具体抓落实,永和镇农村“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村级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村主干主要负责具体工作,构建镇、村联动工作机制。

    二、目标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厘清村集体“三资”产权,纠正村集体“三资”处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村集体“三资”监管,探索建立产权归属明确、管理公开透明、效益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一是全面盘点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摸清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处置及效益情况,摸排存在问题,逐一分类建立台账;二是全面清理各村未经民主程序订立、内容违法、显失公平、群众反映强烈的 “问题合同”及非法占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现象;三是建立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综合运用好信访、巡察、专项检查和审计结果,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挪用、侵占、侵吞集体“三资”行为,严惩背后“保护伞”。

    三、步骤安排

    (一)动员宣传(9月1日-9月20日)。各村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工作细则,以村主干为主要负责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工作点(领导)点长、副点长、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监督小组、村民代表、党员、群团组织、社会人士等相关人员),坚持正面引导,深入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向群众讲清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把市委、市政府的声音传达到位,防止恶意炒作。做好村干部、承包者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思想工作,调动他们以积极健康的态度参与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实施阶段(9月21日--11月20日)。采取先自查自纠,边清查边整改。各村按照上级的工作方案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召开自查自纠会议,对全村“三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并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所发现的问题,各村应及时纠正问题、清理整改被非法(转让、占有)的资产、资源、追回涉及资金。要把推行村基层协商同抓好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主动与当事人协商,将问题化解在村一级;对于长期霸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协商不归还或未能协商的,上报市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和落实对村(社区)巡视巡察整改责任,依法依规处置。整改后,村级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予以确认,并将整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有关部门、工作点要加强配合,强化督导,确保查得深入、整改彻底。各村在11月20日之前把专项整治整改情况上报永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永和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各村要健全村集体“三资”清查机构,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形成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

    (四)督查总结(11月20日--12月10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组织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村进行不定期督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查验收发现专项治理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永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严肃追责,并在全镇通报。

     

    附件:1.永和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永和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调查分类表

    3.永和镇农村集体“四个明显”合同调查表

    4.永和镇非法占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调查表

    5.永和镇村生产组(自然村)财务管理情况表

    6.永和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情况表

     

    附件1

    永和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陈荣松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永溪   党委副书记

       长:罗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茂亭点点长

    吴式宏   党委组织委员、坂头点点长

                姚卡尔   党委宣传委员、玉溪点点长      

    王活泼   副镇长

    洪志华   人大副主席、马坪点点长

    陈海鸣   副镇长、巴厝点点长

    许成家   副镇长(科技)、英墩点点长

         员:蒲丹尼   党政办主任、人大秘书

                黄元秋   党代表联络办主任、组织干事

                吴秋霞   文体中心主任

                苏志平   综治办负责人

                郑重要   社会事务办主任

                施纯川   教委办副主任

                邓志勇   司法所

                蔡崇毅   财政所所长、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主任

                许建辉   自然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王恭毅   规划建设办主任

                蔡文取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村财代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王活泼同志兼主任,蔡文取、黄元秋、苏志平、吴秋霞兼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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