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1020-2019-00001
    • 备注/文号:晋永政文〔2019〕48号
    • 发布机构:永和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9
    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19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13 15:43

    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管理,抓好 2019 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根据《福建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管理暂行办法》(闽教安〔2015〕18 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文〔2012〕313 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19〕47号)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各级各部门要联防联控,及早谋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健全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提高防范意识

    溺水是青少年儿童意外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给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各村、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本着对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青少年儿童负责的态度,始终紧绷安全这根“弦”,牢记防溺水这条生命“红线”,把预防溺水工作列为当前乃至今后长期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乡村为主、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我镇防溺水安全工作,保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各村、各单位在4月底前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的基础上,结合在今年 5月13—19日的笫八个“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再次全面发动、全面宣传、全面教育,形成全民共识。

    一是各村要派专人在本村范围内开展以交通和防溺水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高音喇叭等,敦促辖区内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教育子女不得私自到水池、水坑、水塘、水渠、小溪、小河、废弃石窟、水库等不安全水域游泳、戏水、抓鱼,不能冒险涉水,切实负起对子女的教育及安全保护责任,全面掌握子女在校外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节假日及暑期),对子女外出做到“四个知道”(即知道自已的子女去哪里、去干什么、和谁结伴去、什么时候回来)。

    二是各村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强对企业内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各企业要组织员工(特别是有未成年子女的员工)进行安全与责任的培训,要利用宣传车、广播、标语、宣传栏、图片展等各种载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宜传教育,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深刻认识到防溺水安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牢固树立“珍爱生命、预防为先”的安全责任意识,争取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有效预防游泳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员工切实履行家长监护责任,做好预防子女溺水工作。  

    三是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不断探索,坚持疏堵结合,创新工作措施,重在教育、重在预防,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防溺水公益宣传报道和信息发送,重点让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知晓防溺水“六不一会”内容,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

    四是各校(园)在日常教育管理中,要结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开展“每天 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宣传栏、黑板报、墙报、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循环广播、专题报告、知识问答等多种载体及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QQ、微信等新媒体,以及邀请镇红十字会或专业人员到校开展溺水心肺复苏知识讲座和演练,反复组织“四个一”活动开展防溺水“六不一会”教育(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同时教育学生在遇落水者的紧急情况下不要贸然施救,而是就近向成年人求助),加强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能力。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增强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增强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确保双休日、节假日和学生离校期间孩子的安全。

    三、落实群防群控,开展专项整治

    各工作点和各村要迅速行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全部水域安全隐患再排查、再登记,不留死角,要在辖区内一切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旁边设牌警示,必要时加设防护栏,落实必要的防范和管理措施。各村要组织巡逻人员,建立全村辖区内水域巡查制度,要加强重点时期(每年4— 11月份的节假日,包括暑假)和重点时段(每天的10:00—18:00)的巡查力度,做到日覆盖。要加强对事故多发地段和水域安全监管责任区的巡逻,一旦发现未成年人游泳、戏水,马上劝告、说服其离开危险地带,落实安全监督管理员的看护责任,真正做到本村防溺水“工作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本辖区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镇农办、镇安办、交警中队、派出所巡逻队员等有关基层所站和村、企业分别在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初至少开展一次拉网式防溺水专项排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对所有溪、河、渠、水库、水池、水坑、水塘、废弃石窟、建筑工地与工厂作业坑洼等水域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并完善台账制度,明确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提高防汛安全、游泳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各工作点、各村、各单位要立足抓主动,抓预防,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迅速对辖区内要在辖区内一切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旁边设牌警示,同时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和管理措施。

    各建筑工地、作业坑洼要落实回填责任。各工作点、村建办、执法中队等镇职能部门要警示督查各责任单位、企业对一些因建筑、建设、开发等而遗弃的水池、水坑,及时进行填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调工作责任,健全督查制度

    各工作点、各村、各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围绕努力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要迅速组织力量要善处理,并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置。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单位,将按照《晋江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和《晋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各有关企业要建立预防员工子女溺水事故和防汛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要求家长在发展家庭经济的同时,加强对子女的管教、约束,切实抓好预防溺水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联系,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多途径动员全社会关注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通过印发《告家长书》、手机短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提高家长,特别是外来工学生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监管,使家长在学生上、放学路上、中午、傍晚、节假日、暑假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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