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雨水管道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东招标〔2021〕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雨水管道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石镇塔头刘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59524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为595244元。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59524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8月23日18:00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 200元/份,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1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 晋东招标[2021]15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名: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9190388101092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8月31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张贴并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enjoy5191.com/ )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民委员会
地址: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刘村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959813111 ,传真: /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206-211 ,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
电话:28983298,传真:/
联系人: 小陈
监督部门:东石镇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小组
地址: 晋江市东石镇
电话:0595-8558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