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紫政〔2020〕6号
晋江市紫帽镇人民政府关于紫帽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紫帽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紫帽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
紫帽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风险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和影响大的火灾,有效减少“小火亡人”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2020年“世中运”顺利开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
巩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商场市场、紫帽山景区、养老院、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深入推进领导挂钩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治理,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 持续深化文物建筑检查。根据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文体服务中心和镇安办及相关村要结合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指导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2. 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应急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企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安办、紫帽派出所、规划建设办等部门及各村按职履责,紧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改装等重点环节,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推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场所。
3. 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全面摸排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电商办公仓库等重点场所“三合一”隐患,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的,必须严格依法查处、督促立即搬离或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企业服务中心、紫帽派出所、规划建设办、镇安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及各村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4. 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镇安办、教委办、紫帽派出所、规划建设办等部门及各村要按照各自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5. 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规划建设办、市场监管所、企业服务中心、执法中队、镇安办等部门及各村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春节、元宵节前,各相关部门、各村要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各村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各类场所、家庭、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村级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冬春火灾防控动态报道和警示性消防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五)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镇安办、紫帽派出所要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
三、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 教委办、社会事务办、卫计办、统战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文物建筑、宗教活动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社会事务办、统战部门要按照省民政厅、省文物局出台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教委办、文体服务中心要按照市政府《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2. 规划建设办:重点开展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作用,及时审批,快速拨付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费用,持续抓好村级零星工程报备工作。
3. 紫帽派出所:紫帽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停用、损坏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
4. 安办:突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定期组织研判辖区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提高高风险单位场所监督抽查频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
5.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消防产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市场主体。
6. 各驻村工作点: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统筹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每月牵头组织开展3次以上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细化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月15日前)。镇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相关部门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镇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承担日常工作。各村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教委办、企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办、紫帽派出所、文体服务中心、卫计办、镇安办、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问责。镇政府将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紫帽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紫帽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伟军(镇党委副书记、主任科员)
副组长:庄跃聪(镇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
苏世源(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苏孙庚(镇副镇长)
肖文书(镇企业党委专职副书记)
魏志强(镇司法所所长)
章翠萍(镇副主任科员)
张瑞裕(紫帽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苏良杰(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蔡英烈(镇教委办副主任)
姚昆仑(镇文体服务中心负责人)
何德海(镇规划建设办主任)
黄勤燕(镇卫计办主任)
曾永嘉(镇财经办主任兼财政所所长、湖盘霞茂点点长)
陈志跃(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塘头园坂点点长)
许武灵(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紫湖紫星点点长)
颜章集(镇景区办副主任、浯垵洋店点点长)
周云波(镇组织办、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驻村干部)
陆 斌(镇安办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叶 锋(镇农业中心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吴华明(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蔡晓峰(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林杰锋(镇规划建设办副主任、驻村干部)
黄向阳(镇武装干事、驻村干部)
吴鸿飞(镇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林火群(镇劳务所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吴栋贵(镇国土所工作人员、驻村干部)
王诗智(紫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金贵(紫星村党支部副书记)
王荣煌(紫湖村党支部书记)
黄诗剑(紫湖村村委会主任)
蔡连福(园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文化(园坂村委会副主任)
蔡荣记(塘头村党支部书记)
蔡昌顺(塘头村村委会主任)
曾荣煌(洋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旭署(洋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李婉表(浯垵村党支部书记)
李新策(浯垵村村委会主任)
卓天宝(湖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森林(霞茂村党支部书记)
吴子良(霞茂村村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