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0-1230-2019-00130
- 备注/文号:晋磁政〔2019〕77号
- 发布机构:磁灶镇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5
晋磁政〔2019〕77号
磁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工制鞋等行业
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印刷基地办,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磁灶镇化工、制鞋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磁灶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5日
磁灶镇化工、制鞋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晋江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的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以及《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卫职健〔2019〕88号)、《晋江市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晋江市化工、制鞋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职安办〔2019〕4号)精神,结合我镇行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化工、制鞋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以防范遏制职业性尘肺病和化学中毒高发为核心目标,突出重点单位,加强督导检查,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努力提高尘毒危害防控水平。(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使这些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相关指标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4.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7月)。各村(社区)、基地办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化工、制鞋等行业领域用人单位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摸清2个行业领域用人单位有关情况,建立治理工作基础台账(包括治理前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2)。要制订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治理标准和治理要求,并将其传达到辖区内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请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连同附件1和附件2于2019年7月5日前报送镇卫计办。
(二)治理整改阶段(2019年8月-2020年6月)。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要自行或聘请专家(或机构)对照治理要求(见附件3、4、5,请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自行下载)认真查找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包括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各村(社区)、基地办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总结通报,提出要求;对具有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三)组织评估阶段(2020年7-8月)。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对2个行业治理工作进行抽查评估,重点评估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指标是否达到《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各村(社区)、基地办要适时组织对本辖区2个行业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客观评价治理工作成效。
(四)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9月)。各村(社区)、基地办在对治理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做好治理工作总结,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7)报送镇卫计办。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是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措施,各级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没有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的,要在各自辖区内特色行业领域参照本通知开展治理工作。
(二)注重分类指导,突出源头控制。各村(社区)、基地办要根据排查摸底情况,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型企业进行重点监督、重点指导,对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好的大型企业以自主改进提高为主。专项治理工作要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核心,紧紧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大现有设备设施改造力度,优先从工程防护上控制尘毒危害。同时要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管理措施,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水平。
(三)强化治理整改,确保工作实效。各村(社区)、基地办要加强监督指导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对照治理要求,及时发现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结合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以典型示范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要统筹协调并切实发挥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技术优势,实现与用人单位联动,确保专项治理任务和目标在规定期限内顺利完成。
(四)加强舆论宣传,做好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基地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对于整改治理工作有特色的用人单位,要进行总结推广;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上报到镇卫计办并公开曝光。专项治理工作中要认真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五)落实综合治理,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陶瓷、石材、制鞋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各村(社区)、基地办要统筹抓好陶瓷、石材、制鞋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结合今年4月份以来开展的“四类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并在2017年原省安监局组织开展的“四类企业”及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基础上,以监督检查执法为主要手段,引导企业深化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提升治理水平。
附件:
1.治理前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2.治理前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3.用人单位尘毒危害治理主要工程技术措施(略)
4.用人单位尘毒危害情况及防护设施自查表(略)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措施自查表(略)
6.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7.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治理时间和步骤
附件1
治理前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一、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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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所在 镇(街道) |
规模[1] |
注册 类型[2] |
从业人员总数 |
接触尘毒危害人数 |
是否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
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2018年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
2018年接触尘毒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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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
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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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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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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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所在 镇(街道) |
规模[1] |
注册 类型[2] |
从业人员总数 |
接触尘毒危害人数 |
是否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
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2018年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
2018年接触尘毒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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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
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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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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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规模按照以下分类填写:大型(从业人员≥1000人,营业收入≥40000万元)、中型(300≤从业人员<1000人,2000≤营业收入<40000万元)、小型(20人≤从业人员<300人,300万元≤营业收入<2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或营业收入<300万元)用人单位不纳入本次治理范围。
2.注册类型按照以下分类填写:央企、地方国有、集体、私营、港澳台、外资、其他。
3.请各村(社区)、基地办于2019年7月5日前报送镇卫计办。
附件2
治理前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行业领域 |
用人单位数量 |
从业人员数量 |
接触尘毒 危害人数 |
主要负责人 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企业数 |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 培训企业数 |
劳动者接受 培训企业数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企业数 |
进行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企业数 |
进行职业 健康检查 企业数 |
1 |
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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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炼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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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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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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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制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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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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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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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各村(社区)、基地办于2019年7月5日前报送镇卫计办。
附件3
用人单位尘毒危害治理主要工程技术措施
请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自行下载,
网址:http://www.nhc.gov.cn/zyjks/zcwj2/201905/761319a480f84a828e3c71d0281aeb22.shtml
附件4
用人单位尘毒危害情况及防护设施自查表
请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自行下载,网址:
http://www.nhc.gov.cn/zyjks/zcwj2/201905/761319a480f84a828e3c71d0281aeb22.shtml
附件5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措施自查表
请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自行下载,
网址:http://www.nhc.gov.cn/zyjks/zcwj2/201905/761319a480f84a828e3c71d0281aeb22.shtml
附件6
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一、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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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所在镇(街道) |
规模[1] |
注册 类型[2] |
从业人员总数 |
接触尘毒危害人数 |
是否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
是否进行职业 病危害项目 申报 |
2019年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
2019年接触尘毒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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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 责人 |
职业健康 管理人员 |
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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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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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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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所在镇(街道) |
规模[1] |
注册 类型[2] |
从业人员总数 |
接触尘毒危害人数 |
是否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
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 申报 |
2019年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
2019年接触尘毒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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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
劳动者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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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规模按照以下分类填写:大型(从业人员≥1000人,营业收入≥40000万元)、中型(300≤从业人员<1000人,2000≤营业收入<40000万元)、小型(20人≤从业人员<300人,300万元≤营业收入<2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或营业收入<300万元)用人单位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2.注册类型按照以下分类填写:央企、地方国有、集体、私营、港澳台、外资、其他。
3.请各村(社区)、基地办于2020年10月15日前报送镇卫计办。
附件7
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行业领域 |
用人单位 数量 |
主要负责人 接受职业健康 培训用人单位数 |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培训用人单位数 |
劳动者接受培训用人单位数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用人单位数 |
2019年进行 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用人单位数 |
2019年进行 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数 |
1 |
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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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炼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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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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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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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制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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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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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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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说明:请各村(社区)、基地办于2020年10月15日前报送镇卫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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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卫健局、市职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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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灶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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