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9-2420-2019-00005
- 备注/文号:晋安政〔2019〕26号
- 发布机构:安海镇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2
晋安政〔2019〕26号
安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将安海镇上垵等村纳入
市第三批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的请示
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全局性重大改革。2018年10月份,我镇完成41个村居成员资格认定和机构选举。另有曾埭等14个纳入市第二、三批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纳入继续开展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在此期间,部分尚未纳入试点的村居立足于今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等考虑,积极向我镇要求开展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工作。考虑相关村居实际需求,经过筛选,请求将上垵村、社坛村、西畲村、西门村、前埔村、桐林村、新店村、坝头溪边自然村纳入市第三批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范围,并给予经费保障和业务指导。
妥否,请批示。
安海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3日
(联系人:张春景 联系电话:15959964521)
安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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