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2420-2020-00021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20〕5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6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埭镇船舶集中管控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15 13:41

     

     

     

     

     

    晋陈政〔2020〕53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埭镇船舶集中管控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沿海各村(社区居)委会,高坑工作点:

    为筑牢海上输入防线,封堵疫情内流关口针对外地船舶停靠、不服从管理、冲滩、疑似疫情处置等情形制定此份应急处置预案,请各沿海村遵照执行。

    一、预防措施

    (一)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告示、网络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营造海上疫情防输入的氛围,切实提高渔民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设置卡点强化出入港口管控。设置渔船出入港口管控点,联合渔政、边防、村镇开展进出港检查登记工作,实行进出港通行证制度,确保管控落实到位。

    (三)联动公安沿海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公安监控系统,加强沿海岸线监控,同时对空缺入海口补充安装摄像头,进一步扩大监控范围。

    (四)设置探照灯严防冲滩登陆。联系公安、水利等部门安装探照灯,加强沿海滩涂照明管控,防止夜间偷渡行为。

    (五)实行渔船集中停靠制度。勒令三无船舶,特别是采砂螺船集中停靠并将对此三无船舶进行统一锁链,确保集中停靠落实到位。

    (六)统筹指导村居群防联控。严密岸线查控,推动沿各村(社区)成立海岸巡逻队,由镇村干部、民兵巡逻队等组成实行24小时管控有效阻断外地船舶停靠、不服从管理、冲滩、疑似疫情处置等情形

    二、处置措施

    (一)落实逐级上报制度。沿海各村海岸巡逻队、边防派出所等部门一旦发现有外地船舶停靠、不服从管理、冲滩、疑似疫情处置等情形,应立即向所属上级部门汇报。

    (二)严厉查处制度。一是针对本地养殖类和辅助类之外的三无船舶,明确一律不得出海作业。一旦发现违规出海作业,立即组织强制拆解;是针对外地来晋三无船舶,加强执法巡查,一周内集中查处一批,拆解一批,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对查获的三无船舶从严从重从快处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整治行动中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抄送:水利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陈埭镇渔业船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陈埭镇党政办      2020年4月26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