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1110-2020-00001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20〕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7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埭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1-31 12:39

      晋陈政〔2020〕7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埭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陈埭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

      

    陈埭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风险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和影响大的火灾,有效减少“小火亡人”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2020年“世中运”顺利开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

      要巩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工作成效,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根据市安办部署,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要深化整治突出隐患,宣贯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开展达标创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应急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派出所、村建办和交警中队等应按职履责,紧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改装等重点环节,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推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场所。

      4.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全面摸排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电商办公仓库等重点场所“三合一”隐患,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的,必须严格依法查处、督促立即搬离或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5.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教委办、公安派出所等要按照各自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6.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建中队等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要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镇直有关单位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各类场所、家庭、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统筹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每月组织开展3次以上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统一行动。

      1.科学研判。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认真研判本辖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重点约谈。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组织提醒谈话;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市安委会将警示约谈。

      3.突出培训。各工作点要组织对村(居)委会两委、驻村干部、驻村协管员等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提升业务能力。

      4.强化防控。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进行网格化排查,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二)行业部门责任。

      1.教委办、民政办、计生办、社会事务局。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宗教活动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民政办、社会事务局要按照省民政厅、省文物局出台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教委办、社会事务局要按照市政府《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2.市政管理局。重点开展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

      3.公安派出所。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停用、损坏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

      4.安办。加大安全生产常识及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5.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消防产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市场主体。

      (三)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社会单位要持续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2.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定期与周边单位开展联勤联训联动,提高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实战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镇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镇政府将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承担日常协调、上报等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镇直有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三)落实工作保障。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镇直有关单位要积极推广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技防措施,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四)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将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抄送:市应急局。

      陈埭镇党政办                             2020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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