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2420-2019-00068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19〕132号
    • 发布机构:陈埭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8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30 11:05
      

     

     

     

     

     

     

    晋陈政〔2019〕132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点、村(社区居)委会、镇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晋江市委办  晋江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通知》(晋委办[2019]84号)的工作要求,结合近期我镇建筑市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现将我镇房屋建设和使用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并重

    各工作点、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晋陈政[2019]20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各工作点、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村级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本辖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市政管理局要牵头组织对镇级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工作点、村(社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将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要点向工作点、村(社区)进行传达,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二、扎实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各村(社区)要继续扎实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落实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房屋使用安全。一要抓紧组织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工作;二要强化隐患房屋的整治力度,措施要坚决果断到位,杜绝隐患房屋问题拖而不决,防范安全风险;三要坚持疏堵结合,对于符合翻建条件的,在房屋所有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群众进行翻建,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鼓励动员其申请廉租住房等。

    三、强化零星工程源头安全监管

    各工作点、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晋安办[2019]42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施工活动,落实零星工程报备制度,实行网格化巡查制度,针对农民自建房、企业自建厂房、村级零星工程等的施工特点,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补齐短板、消除监管盲区。辖区内零星工程动工前,业主及施工单位一律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开工登记报备手续,填写《陈埭镇零星工程报备登记表》(附件1),并及时抄送镇市政管理局备案。

    各工作点、各村(社区)要参照《晋江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要点导则》(附件2),加强监督检查,压实业主和施工队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高处作业、模板支撑、基坑开挖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淘汰落后施工工艺及设备,禁止使用三角吊、井字架、毛竹脚手架、木立柱和门式钢管模板。

     

    附件:1.陈埭镇零星工程报备登记表

    2.晋江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要点导则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

    陈埭镇零星工程报备登记表

    日期:    年   月   日

    村(社区)

     

    工程位置

     

    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包工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计划开工
    时间

     

    计划完工
    时间

     

    投资额
    (万元)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包括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层数、长度、建设内容等详细信息)

    工匠姓名

    户籍地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2

     

     

     

     

     

     

     

     

     

     

     

     

     

     

     

     

     

     

     

     

     

     

     

     

     

     

     

     

     

     

     

     

     

     

     

     

     

     

     

     

    抄送:晋江市城市管理局。

    陈埭镇党政办                             2019年9月18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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