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1020-2019-00062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19〕11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7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埭镇2018-2019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奖励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9-08-30 16:25
      

     

     

     

     

    晋陈政〔2019114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埭镇2018-2019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奖励细则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调动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陈埭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现将《陈埭镇2018-2019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奖励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7日

     

    陈埭镇2018-2019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奖励细则

    2019年修订)

     

    为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升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层次,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单位创优达标奖

    奖 金(元)         类 别        

                             级 别                            

    综合评估获奖

    单项评估获奖

    晋江市级

    2万

    0.5万

    泉州市级

    3万

    1万

      

    4万

    2万

    国家级

    5万

    3万

    (一)综合评估获奖指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文明学校”、“素质教育先进校”、“等级达标”等综合性评估表彰。

    (二)单项评估获奖指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针对学校局部工作的单项评估表彰。

    (三)获奖级别以批文或荣誉证书盖章单位级别为准,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视为同级党委政府表彰。

    (四)评奖分等次、级别的,表中金额为最高等级奖额,奖金按最高金额/获奖等级计算。

    (五)同一学年度获同类表彰的,取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六)试点学校、实验学校、优秀组织奖不表彰。

    二、教育教学质量奖

    (一)中考成果奖

        1.初三年应届毕业生(不含非本校学籍)参加中考,总成绩达到我市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最低入围控制线(含特长生但不包括保送生及降分录取),每生奖励学校200元。

        2.本镇初中毕业生统招第一志愿报考本镇高中被录取并到位就读的,每生奖励生源校500元。保送生到位就读的每生奖励生源校200元。

       (二)高考成果奖

    高考成绩总分达到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每生奖励学校2000元;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每生奖励学校200元;以上奖项体美音应达到本科线,获奖不重复计算(成绩以原始分计算,获奖学校提供的学生花名册必须有考生号及查询密码)。

    (三)小学毕业班质量测试成果奖

    1.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毕业班中,语文、数学单科平均分在本校排名前2名的班级,分别奖励学科任课教师1200元、1000元。

    2.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语文数学总平均分在全市市直学校总平均分前5名,奖励学校10000元。

    3.陈埭镇24所基层小学毕业班中,班级语文、数学单科平均分在本学区排名前10名的班级,分别奖励该班任课老师每人1200-500元不等。(具体为:第一名1200元,第二、三名1000元,第四、五名800元,第六、七名600元,第八、九、十名500元)

    4.陈埭镇24所基层小学,学校语文、数学总分平均分在全市排名前50名,分别奖励学校10000元,在51-80名,分别奖励学校5000元;语文、数学总分平均分在本学区排名前五的学校,分别奖励每校5000-2000元不等。(具体为:第一名5000元,第二、三名3000元,第四、五名20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级   奖   等                

    别         金(元)   次

    现场竞赛

    非现场竞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小学镇级

    100

    0

    0

    50

    0

    0

    晋江市级

    300

    200

    100

    200

    100

    50

    泉州市级

    500

    400

    300

    300

    150

    100

      

    700

    600

    500

    400

    200

    150

    国家级

    1000

    800

    700

    500

    300

    200

    (一)学科竞赛指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业务部门牵头组织的业务和技能竞赛。

    (二)同一项目竞赛,以最高级别给奖,团体奖与个人奖不兼得。

    (三)学生团体竞赛翻倍奖励。

    (四)评奖不分等次的奖前九名,第一、二、三名按同级一等给奖,第四、五、六名按同级二等给奖,第七、八、九名按同级三等给奖。

    (五)获奖级别以批文或证书盖章单位级别为准,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视为同级党委政府表彰。

    (六)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 未设立具体等次的比赛,按该项比赛级别现场(非现场)二等奖标准给与奖励。

    四、教育科研奖

    (一)教师发表在CN级刊物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含CN增刊)每篇奖励200元。

    (二)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育论坛优秀论文按发表CN刊物标准奖励。

    (二)立项课题奖

    奖 金(元)         类 别        

                             级 别                            

    立项小课题

    立项课题

    晋江市级

    0.3万

    0.5万

    泉州市级

    0.5万

    1万

    福建省级

    1万

    2万

    国 家 级

    2万

    3万

        1.课题以学校自主申报主持的为准,参与他人课题的最高视为晋江市级,课题奖以通过评估结题合格以上为准。

    2.课题非经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业务部门层层选拔确认的一律按晋江市级认定。

    3. 课题参与者属同一单位以课题负责人申报为准,不得重复申报。

     

     

     

     

     

     

     

     

     

     

     

     

    抄送:市教育局,镇党委(扩大)会成员。

    陈埭镇党政办                             20198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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