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1310-2019-00058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19〕94号
    • 发布机构:陈埭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4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9-07-04 09:49

     

     

     

     

     

     

     

    晋陈政〔2019〕94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

    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作点、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级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村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政办〔2018〕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我镇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集体利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环境,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二、组织机构

    成立陈埭镇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村级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日常事项,包括招投标前期业务指导、工程造价审核、招投标过程规范管理及控制、招投标后期服务和指导等,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详见附件1。

    三、实施范围

    1.除晋江市人民政府规定应进入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外,全镇各村(社区)主导投资并负责实施的各项建筑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农田水利设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公用事业项目设施、电力管沟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

    2.镇级20万以上、40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或其他独立核算的自然村、村民小组、经济实体等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参照本通知执行

    3.华侨捐资和社会捐资占建设工程预算金额60%以下(含60%)工程按本通知执行;60%以上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四、实施细则

    1.工程造价20万以下(不含20万)的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由村委会自行招标,具体操作办法为:

    单项工程预算造价10(不含10万)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村(社区)应自行现场勘察、设计施工草图并编制预算书,预算书经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标底。

    确定标底后,村(社区)填写陈埭镇(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申请表(附件2),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邀请3家(含3家)以上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项目承包方,然后将确定项目承包人结果、施工合同等材料报送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备案后,方可组织施工。

    单项工程预算造价10万(含10万)以上、20(不含20万)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村(社区)应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书编制,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预算书审核,审核结果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标底。

    确定标底后,村(社区)填写陈埭镇(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申请表,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邀请3家(含3家)以上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项目承包方,然后将确定项目承包人结果、施工合同等材料报送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备案后,方可组织施工。

    2.工程造价20万(含20万)以上的村级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必须进入我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投标。特殊项目(存在复杂技术难度或特殊要求等原因)不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必须向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或工作点提出申请,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后,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包方。

    3.工程造价400万以上(含400万元)的村级建设项目必须选聘监理单位。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但涉及结构、承载安全问题的村级建设项目(如桥梁、水闸等),各村(社区)应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4.各村(社区)应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规划、量入为出、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及时到位,科学合理利用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突出保证民生。

    五、业务流程

    (一)招投标前期准备

    1.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

    村级建设工程项目须经村(社区)两委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提出项目初步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功能、建设规模、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及资金到位情况、实施时间等内容),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会议记录。工程造价400万以上房建项目或1000万以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或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其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需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结果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备案。

    各村(社区)应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设计应不违反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村庄规划等规划要求,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经济原则且要适度超前,满足未来需求,同时内容深度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道路工程应同步考虑供水、雨污、强电、弱电、燃气、消防、照明等综合管线,避免二次改造造成浪费。

    2.预算审核

    各村(社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后,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收件,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审核结论经村(社区)、预算单位、第三方审核单位共同确认后,出具审核报告书。审核结论即作为招标时确定内部控制价的依据(标底)。

    3.项目招投标的申请

    确定标底后,各村(社区)填报陈埭镇(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申请表,连同会议纪要、预算书、施工图一并报送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招投标过程管理

    为确保村级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以下规定程序进行:

    1.招标条款的一般规定

    1)招标代理单位由招标人自行委托选取。招标代理单位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工程项目的文件规定拟定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经村(社区)和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

    2)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按不高于预算审核价金额的2%取整收取(不计息),最低不低于10000元,最高不超过150000元。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收取,根据工程实际可采用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

    履约保证金按不高于中标总价的10%取整收取,在中标单位合同履约完毕后14天内无息退还。

    3)中标价按招标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下降一定幅度确定,即工程预算控制价×(1-下浮系数K值)。一般情况下,招标工程K值取值由招标人、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环境、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在下列取值范围内确定K值取值区间,K值保留百分数后2位小数。

    ①主体工程(含随主体发包的装饰装修、安装、室外总体等工程8~10%

    ②基础设施工程8~12%

    ③其他工程为6~10%

    (4)项目招标方式分为“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和“简易评标法”两种招标方式(招标控制价在800万以下或可预见报名人数较多的工程,一般采用“简易评标法”),两种招标方式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的操作步骤: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并发出招标信息;开标前,邀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组人员现场监督。

    开标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核验投标人身份及查验投标保证金到位情况,若核验投标人身份不合格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③确定入围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入围评审。投标报价不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人:实行100分评分制,由投标报价分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参照以下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报价分,并由高到低排序,选取前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若有效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则按名次每次递补3家进行评审,直至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接着对投标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分的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分=投标报价分满分值-(|Ai-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Q

    其中投标报价分满分值为100分,Ai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Q值为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时,Q值取值简称为“负偏离值Q值”且Q值不低于3;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时,Q应为“负偏离Q”的两倍;具体Q取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评标基准价=工程预算控制价×(1-下浮系数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⑤确定中标价。第一中标获选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工程中标价,评审完由开标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中标候选人。

    “简易评标法”的操作步骤: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并发出招标信息;开标前,邀请项目工程招投标监督组人员现场监督。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③确定中标人。第一阶段采取有限数量入围评审制: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

    经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数量以后,进入第二阶段在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分三次进行,第一次抽取的有效投标人确定为第三中标侯选人;第二次抽取的有效投标人确定为第二中标侯选人;第三次抽取出的有效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抽取完由开标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价。中标价按招标工程预算造价下降一定幅度确定,即中标价=工程预算控制价×(1-下浮系数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2.招标公告的发布和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公告发布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陈埭视野”微信公众号、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公示栏及村(社区)公示栏。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少于10日。若招标文件出现需要澄清的问题,则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3.开标现场任务分工

    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全程主持,镇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旁站、监督。开标过程中,招标代理单位需聘请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进行评定,保证评标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开标结束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陈埭视野”微信公众号、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公示栏及村委会公示栏公示,自公示当日起到公示结束之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拟定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经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确认无误后在15日内发放。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标单位应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5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并办理履约手续。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不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并履约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由招标人按规定处理。

    (三)招投标后期服务

    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对招投标后期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招投标后期工作包括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过程的协调、增补变更的监管、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审核等,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合同备案

    由招标代理单位协助各村(社区)及施工单位进行合同的拟定。合同签订后,各村(社区)应将施工合同报送至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备案,合同备案时应同步提供3名以上管理人员名单。

    2.施工过程协调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测事件,由村(社区)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协商处理,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配合协调。

    3.增补变更监管

    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确需增补的,要预先提出该项目工程增补计划、预算工程量,经村(社区)两委集体研究同意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送该工程上级主管部门及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审核备案。

    增补金额不超过原工程建设总承包款20%的(不含20%),按原工程中标单价×增补工程量,或增补工程预算造价×(1-原工程下浮系数)确定增补工程金额,工程增补由原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承包建设。

    增补工程金额超过原工程建设总承包款20%的(含20%),且可分割另行招投标的,要另行组织招投标。属不可分割的,经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后,可由原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承包建设。

    4.进度款支付

    合同造价20万元以下村级建设工程项目,各村(社区)在支付进度款时,不得超过当期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余下进度款待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

    5.竣工结算审核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合同造价10万以下的村级建设项目由村(社区)自行组织结算;合同造价10万(含10万)以上的村级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村委会应及时报送工程结算材料至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由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会同市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测量、核实,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审核结论经施工单位、村(社区)、结算审核单位三方同意确认后,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最终付款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1.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严禁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项目通过拆分、项目建设时间差等方式方法规避公开招投标,严禁未经招投标申请先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凡是应公开招投标而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未经审批擅自先行开工的,一律不予招标审批,不予发放村级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一律不予拨付工程款,同时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镇政府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参与各村肢解项目施工的中标单位,一律纳入“黑名单”制度,限制在陈埭镇辖区内承揽业务。

    3.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比例不少于50%。完成施工招投标后,各村(社区)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开工建设。村(社区)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上的资金出现困难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建设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建设,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将暂缓受理该村(社区)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4.教育工程建设项目由于资金缺乏或其他原因确需由所在地村(社区)作为业主牵头组织建设的,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需征得镇教委办及镇分管领导同意后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方可受理,严禁各学校利用村级资源将工程建设项目转包,规避公开招投标管理。

    5.村(社区)应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记录、拍照,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工作点及下村干部应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是否符合村庄发展实际进行把关,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不存在肢解发包的情形;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6.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连续流标2次的,经村(社区)提出申请,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包方。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仍流标的,可直接指定项目承包方。

    7.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预算审核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应为不同三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8.各村(社区)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审核造价在10万(含10万)以上的,待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通过后,镇财政将给予50%的工程勘察设计、测量、检测、监理、预算等补贴费用。

    9.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每季度集中一次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网上公示镇村两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0.各村(社区)原则上每季度申请建设同类型工程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一个。若同时期要启动建设的多个同类型工程项目,原则上应打包对外进行公开招投标,降低投资建设成本,规范权力运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1.村财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资金拨付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凡资料不齐全或未经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施工合同备案的项目一律不予发放工程款。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流程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风险防控,节约财政资金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各建设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业务学习

    建设工程项目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各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既要精通各项业务,也要熟悉相关法律,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履职尽责。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设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做到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秘密,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查处,按相关规定处理,确保我镇建设工程项目健康、规范、有序、快速推进。

    七、附则

    (一)若上级有关部门对镇村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方式或其他规定作出调整,则依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二)本通知由陈埭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陈政201924)同时废止

     

     

    附件:1.陈埭镇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

    2.陈埭镇(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申请表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4日

     

     

     

     

     

     

     

     

     

     

     

     

     

    附件1

     

    陈埭镇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

     

     长:庄垂生(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毓瑜(副镇长)

    邱志军(市自然资源局陈埭规划分局局长)

    洪鸿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埭分局局长、高坑工作点点长)

     员:姚庆祝(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洋埭工作点点长)

    丁永达(党委组织委员、苏厝工作点点长)

    陈荣辉(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宫口工作点点长)

    黄小凤(人大副主席、桂林工作点点长)

    王少欣(副镇长、涵口工作点点长)

    林浩星(副镇长)

    蔡建明(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四境工作点点长)

    陈毅伟(司法所所长、江头工作点点长)

    刘木全(市政管理局局长)

    连栋梁(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村级财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鹏辉(纪委副书记)

    黄清景(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挂靠镇市政管理局),负责相关具体业务,成员如下:

     任:刘木全(兼)

    副主任:李庄严

     员:许志豪

    职责:负责全镇招投标业务指导、跟踪、管理等工作,重点审核招标文件编制、程序控制、公告发布,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2

    陈埭镇(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20       

    工程名称

     

    项 目

    建设规模

    □(建筑类)建筑面积                 层,最大跨度    m;

    □(市政类)长  度       m,宽度      m,路面铺设         

    □ (桥梁)   桥梁单跨     m、总长     m,宽度    m;

    □(水利类)长  度       m,宽度      m;

    □(其他类)                                   

    预算投资

    资金来源

    到位情况

    项目(预算、估算)投资           万元(即                  

                                               

    资金来源:            资金到位:        万元,占      %。

    集体研究情况

    两委或集体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集体签字:

     

    20       

    工作点意见

    (以上情况是否属实或同意)

    点长(或副点长):

     

     

    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会计服务中心:

     

      

    施工图设计

    与审查情况

     

    基建手续

    办理情况

     

    委托招标项目

    基本要求

    1、中标价款比(□预算□估算)优惠     %,工期要求    日历天

    2、承包方式            ,投标保证金数额       万元

    3、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即报名人员要求):                      

    5、其他:                                                   

    镇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受理意见

    经审核,该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不符合)集体发展建设规划和当前工作实际,(□同意、□不同意)按最终审核价:     万元由(□镇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村、社区自行)组织招标,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的方式办理相关招投标手续。

     

    经办人:                      中心主任:

    镇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领导

    小组意见

    组长: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村(社区)各留存一份。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抄送:陈埭镇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陈埭镇党政办                         2019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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