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1910-2019-00057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19〕93号
- 发布机构:陈埭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4
晋陈政〔2019〕93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埭镇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工作点、镇有关单位:
《陈埭镇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务必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4日
陈埭镇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镇村两级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国函〔2018〕56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村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政办〔2018〕8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选聘建设工程中介机构,严格执行上级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陈埭镇区域范围内,由镇村两级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所涉及的中介机构,具体包括勘察、设计、测绘、环评、造价、地灾、水土、工程监测、工程检测、安全评价等。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陈埭镇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特成立陈埭镇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介机构选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庄垂生(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毓瑜(副镇长)
洪鸿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埭分局局长、
高坑工作点点长)
成 员:姚庆祝(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洋埭工作点点长)
丁永达(党委组织委员、苏厝工作点点长)
陈荣辉(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宫口工作点点长)
黄小凤(人大副主席、桂林工作点点长)
王少欣(副镇长、涵口工作点点长)
林浩星(副镇长)
蔡建明(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四境工作点点长)
陈毅伟(司法所所长、江头工作点点长)
邱志军(市自然资源局陈埭规划分局局长)
刘木全(市政管理局局长)
连栋梁(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村级财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鹏辉(纪委副书记)
黄清景(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市政管理局,负责相关具体业务,成员如下:
主任:刘木全(兼)
副主任:李庄严
成员:连栋梁、许志豪
职责:负责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的具体事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四、规模标准
(一)镇级建设工程
1.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国函〔2018〕56号)精神,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2.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原则上应进行公开招投标选聘中介机构,因项目紧急或特殊需要不能进行公开招投标,需由分管领导提出,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后,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中介机构。
3.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原则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需由分管领导提出,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
4.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采取直接指定的方式选聘中介机构。
(二)村级建设工程
1.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必须进入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2.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原则上要进入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因项目紧急或特殊需要等不能进行公开招投标,需由相关工作点点长提出,报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后,可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选聘中介机构。
3.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由各村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报经镇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选聘中介机构。
工程造价400万以上(含400万元)的村级建设项目必须选聘监理单位。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但涉及结构、承载安全问题的村级建设项目(如桥梁、水闸等),各村(社区)应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五、招标流程
(一)招标申请。建设单位填写中介机构选聘招投标申请表,提供项目建设实施依据,如会议纪要等,待申请表签批完后选定招标代理单位。
(二)编制招标文件。代理单位根据项目实际要求,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报经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审核无误后,由招标人或代理单位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陈埭视野微信公众号和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公告栏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发布后开始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少于10日。若招标文件出现需要澄清的问题,则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控制价的2%现金取整收取,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四)开标过程。开标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主持,建设单位、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监督领导小组人员共同见证。
(五)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成员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六)结果公示。招标人或代理单位在“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网站”和“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公告栏”公示招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或代理单位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首要环节,是强化风险防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节约财政资金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建设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中介机构选聘专业性强,情况较为复杂,各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精通政策规定,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履职尽责。
(三)落实责任追究,规范权力运行。建设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秘密,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七、附则
1.若上级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定方面做出相应规定调整的,则依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2.本实施方案由陈埭镇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村级设备采购及其他服务采购项目按照上述村级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限额规定和业务要求执行。
4.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为一年
附件:陈埭镇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招投标申请表
附件
陈埭镇建设工程中介机构选聘招投标申请表
建设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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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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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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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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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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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建筑 □市政 □水利 □ 桥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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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与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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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中介 机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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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估算 造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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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
资金来源: 。 到位: 万元,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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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研究 情况 |
集体签字: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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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点意见 (以上情况是否属实或同意) |
点长(或副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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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
会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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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直接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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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建设工程 中介机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
经审核,同意按照以上选聘方式确定中介机构。
经办人员: 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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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建设工程 中介机构选聘工作领导 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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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各留存一份。 |
抄送:晋江市城市管理局。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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